亲舅舅卖房反悔 被外甥女告上法庭

26.03.2015  18:53
  原告常某诉称:被告系原告舅舅,2000年原告通过母亲与被告达成口头买卖协议,约定被告将顺义区牛山镇某村某宅院内第二排有东数四间北正房卖给原告。后双方依约履行了协议,原告一直在搞宅院居住至今。但现在被告反悔,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原、被告达成的北京市顺义区牛山镇某村涉诉宅院内第二排东数四间北正房口头买卖合同有效;被告将涉诉房屋返还原告。

  被告田某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涉诉房屋与原告没有关系,是被告和被告姐姐之间的事情。

  4月1日(周三)下午14时,在顺义法院第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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