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年度报告及落实工作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推进辖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服务区委反腐败决策部署,朝阳院形成2014年度《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获得区领导高度重视。近期,围绕领导批示精神的落实和促进报告成果转化,朝阳院通过一系列研讨、整改活动,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区域发展大局,助推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多个领域规范制度出台,成效显著。
一、以服务大局、脚踏实地为经验,确保年度报告“与时俱进”。 通过认真研讨,我们认为2014年度朝阳院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工作在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一是坚持抓住关键、服务大局。朝阳区在落实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过程中,发挥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6个乡城市化试点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抓紧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而职务犯罪案件审理中暴露出的腐败问题,破坏巨大、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成为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建设能否健康顺利发展的关键问题,对此我们加大力度严肃查办,下功夫抓出成效,力争真正发挥好保驾护航的作用。二是坚持密切沟通、协同配合。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工作是一个涉及社会众多方面的复杂系统工程,检察机关受限于自身的职能定位与人力物力,不可单靠一己之力完成。无论在执法办案中,还是预防犯罪、堵塞漏洞中,均要获得区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如《北京市朝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是检察机关与区纪委、发改委、住建委等十余家单位共同智慧的结晶。三是坚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探索建立了“绿色供应商资源库”、“廉洁准入基础资源库”等,创新采取舞台情景剧、白皮书新闻发布等“接地气”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工作方式,从而收获更多实效。
二、以立足本职、保质保量为基础,确保年度报告“质地优良”。 《年度报告》根据2014年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情况,对朝阳院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深度总结,报告分为四个部分。一是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开展情况。二是职务犯罪案件反映出的突出问题。三是惩防职务犯罪趋势预测。四是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三、以及时跟进、推动转化为突破,确保年度报告“掷地有声”。 一是年度报告获得多次批示,相关工作得以推进。朝阳区委书记、副书记,区长,区政法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先后就年度报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区检察机关服务全区发展稳定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主动出击,成效显著”,且根据报告提议,区委常委在各自分管领域加强预防工作,由检察机关配合区纪委、建委、财政局、发改、绿化、市政、房管等涉及工程招标管理的相关部门共同建设使用“绿色供应商库”。二是落实批示精神,促进成果转化。围绕报告中我区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先后召开“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管工作推进情况调度会”等会议;出台、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开标监管办法》、《建设工程项目评标监管办法》等,《关于强化朝阳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评标专家抽取管理办法》正抓紧制定,初稿也已形成;借助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推进区“廉洁准入基础资源库”的建立筹备;辅助区发改委牵头制定《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加大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力度,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及从业人员纳入建设工程领域“黑名单”,采取限制进行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活动等监管措施,并将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记入本市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