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老太后逃离现场 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诉

10.07.2015  20:43
  被告人段某驾驶大货车将72岁的老太撞倒,后驾车逃离现场,老太当场死亡。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段某被公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4月8日凌晨2点多,被告人段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昌平区某路时,将行人潘老太撞倒,后驾车逃离现场。经法医学鉴定,潘老太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经交管局认定,被告人段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15年4月9日,被告人段某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段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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