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网络直播带货 抵制虚假、丑恶、低俗内容

29.10.2020  23:17

  中新社北京10月29日电 (记者 杜燕)今年以来,直播带货电商模式发展势头强劲,但存在诸多问题。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盛晔在29日举行的一场发布会上表示,直播电商平台要对开通带货功能的经营者进行实人实名验证。同时,网络主播要抵制虚假、丑恶、低俗内容和表现。

  当前,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迅猛发展。盛晔表示,目前,直播带货存在以低价吸引等方式诱导用户下载App软件、平台商家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缺乏相应资质、直播平台擅自冻结用户账号等主要问题,还有直播平台涉嫌泄露个人信息、推荐禁限售商品、消费维权不畅等其他问题。

  “对直播行业的监管要多部门协同配合,要不同社会主体的共同努力,其中直播平台要筑牢行业监管的第一道防线。”他称,直播电商平台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开通带货功能的经营者进行实人实名验证,登记建档并定期核验更新。要加强经营行为管理,包括与经营者签订并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制定并发布禁止宣传推广商品服务目录以及建立健全直播带货内容审查监控机制、违法行为处置报告机制等。发现经营者开展违法违规宣传推广经营活动的,及时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盛晔指出,要推动建立各类直播带货规则。其中,生产经营企业要保证产品质量并做好售后服务,正确选择合作主播。主播要准确表述产品信息,不能任意编造,要传播积极、正面、阳光的理念和态度,抵制虚假、丑恶、低俗内容和表现。

  据悉,今年9月底,在北京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下,抖音(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快手(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京东(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家企业共同发布了《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平台自律公约》,提出要强化直播带货的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示力度。同时,要加强直播和短视频平台之间的协作和数据共享,共享严重违法主播及其他经营者信息,防范跨平台违法风险。(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