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网]王利明: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这是新时代对于法治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十九大报告绘制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宏伟蓝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价值取向、总体目标和重要任务,构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法治建设将开启新的征程。
一、新时代法治建设根本目的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基础上,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的背景下,准确把握我国新的历史发展方向,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的论断,这就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法治建设的核心本质就是以人民为中心,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的需要。
法治本身不仅是保障人民幸福生活的手段,也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我们为什么要法治?因为法治能够给人民带来幸福安康的生活。一方面,法治能够保障人们的合理预期,保障人们生活稳定、社会和谐有序,一言以蔽之,法治是人们安全的保障,是良好生活秩序的保障。另一方面,幸福安康的生活意味着人人都有尊严感、公正感,而法治是实现和维护尊严与公正的最佳途径。
十九大报告按照“五大发展理念”的精神,阐释了新时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基本任务,在各个领域都需要充分发挥法治的作用,通过法治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重点应当做到如下几点:
一是切实保护人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基本权利的尊崇,彰显了人民主体的思想。
二是健全环境法律保护制度。不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是建成社会主义强国,绿色生态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十九大报告在民生部分提出了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这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与新时代法治建设总目标也是一致的。
总之,十九大报告将法治作为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意味着法治不仅是为经济社会保驾护航的工具,更是我们奋斗的目标和价值取向,法治本身就具有目的性。
二、新时代法治建设总目标是建设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按照十九大报告的部署,到21世纪中叶,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这就非常清晰地确立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总目标,即建设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长期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较之于法律体系,法治体系的内涵更为全面,一方面,法治体系包括了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主要是从静态层面观察立法状况,法治体系的内涵则更为丰富,只有在法律体系得到有效实施之后,才能形成法治体系。另一方面,在价值层面上,法律体系并没有表现出法治的应有价值,而法治体系则包括了保障人权、制约公权、维护公平正义等基本价值。
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是对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概括,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提供了具体指引,也明确了新时代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任务,开启了中国法治的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这表明法治体系与法治国家关联密切,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只有切实完善了法治,才能真正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建设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总目标确定之后,就应当在此基础上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了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推进两个“三位一体”建设,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同时提出了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这些举措都是要实现建设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
两个“三位一体”建设,就是要保障法治建设总目标的共同推进、一体建设。首先,应当保障领导力量的统一,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统一到党的领导上来。其次,要将两个“三位一体”建设统一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上来。大力推进两个“三位一体”建设,是实现总目标的具体任务。最后,在工作布局上还要求法治建设的各个步骤和环节的协调统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在工作布局上也必须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只有全面落实这些举措,才能有效推进法治建设事业。实现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总目标,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引领和可靠保障,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更是相互影响、相互交融,二者统一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整个过程之中。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制度保障。
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以良法保善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这就高度概括了法治的本质。“法治”不同于“依法而治”,后者指的是以法为工具治理国家和社会,人民是治理的对象,而前者则是将人民视为治理主体,将以良法促善治作为社会治理的目标。以良法保障善治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方式。习近平同志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是因为,一方面,法治化首先要求以法治精神指导国家治理。法治以法律至上、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程序公正、公平正义等为基本精神和价值。另一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然表现为法治化,即表现为以法治为基础建立完备的权力运行体系和私权保障体系。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才能真正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
无论是立良法还是行善治,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从严治党。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要实现善治,就需要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只有通过合宪性审查机制,将不符合宪法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从我国法律体系中排除出去,才能够形成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的统一,也才能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贯彻。善治既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目标,又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方式。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实现善治要做到如下几点:一是要推进依法治理。善治的应有之义就是厉行良法,我们要以法律规则治理好国家、政府和社会。二是加强协商共治。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三是实现司法公正,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四是推进社会共治。要充分发挥法律和道德的互动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建设的支撑作用,在全社会弘扬守法诚信的精神。
新时代呼唤新理论,新理论指导新实践。中国的法治实践提出的大量问题需要理论回答。理论界要推进理论创新,其中最根本的是要回答“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法治国家”的问题。十九大报告明确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总纲领,并提出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任务,为明确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基本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的法学理论工作者应以十九大精神为指针,明确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基本问题,不懈努力,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作出自己的理论贡献。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原文刊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
原文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网]王利明: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