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级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项目合同正式签订

13.01.2017  18:40

  2017年1月1日起,《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全面实施,全市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收费享受政府专项补贴。按照市、区两级公开招投标确定检测机构的要求,为认真做好市级(城六区)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和市政府采购中心要求,市交通委运输局在完成全市12家综检机构公开入围招投标工作基础上,于近日召开了中标综检机构负责人会议,与12家中标综检机构签署了相关合同,明确了双方责任、义务和权利,为明年市级(城六区)运输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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