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院以“能力、流程、管理”三条路径 推进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建设

09.09.2015  15:06

      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制度规范是治本之策。自去年以来,东城院在开展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除认真完成上级规定的动作及要求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司法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从执法能力、办案流程、检察管理三条路径入手,推进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建设。

    一、实施“精品案工程”,提升干警的规范司法行为能力。 在坚持开展理念培育、能力培训的基础上,以“行动学习法”为指导,在业务部门中实施“精品案工程”,即每年各办案组或承办人从现有案件线索或新收案件中至少选定1件案件,参与院“精品案工程”。要求参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在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的基础上,还要达到“五个一”要求,即精品笔录制作、精品审查报告、精品法律文书、精品执法展示(释法说理或出庭支持公诉)和精品卷宗归档。同时,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让部门其他干警的参与或研讨,使得“精品案工程”实施的过程,成为一个全员实战培训的过程,促使干警在参与中提升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识,同时也为规范司法行为树立“标杆”,明确了规范司法行为的具体标准要求。

    二、引入检察听证制度,完善办案环节的流程设计。 在改进案件流程管理,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坚持案件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完善办案环节的相关流程设计,重点探索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信访接待等环节,实行检察听证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如制定《审查逮捕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工作办法》,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罪名、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等七类案件,如果符合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认真悔罪等条件时,在批捕前后就羁押必要性举行听证,充分听取当事人、辩护或代理律师及相关人员的意见。自实施以来,仅在审查批准逮捕环节,已举行过27次羁押必要性听证,听证后对24人做出了不逮捕决定,4人做出了批准逮捕决定,2人(已批捕)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三、强化办案监督,完善检察管理体系建设。 制定《办案说情报告制度》,并通过开展“婉拒他人说情一句话”征集活动、《办案说情报告及非正常情况登记手册》等方式,增强干警抵制办案说情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尽可能清除影响规范司法行为的外部干扰。同时,注意加强自身的内部监督管理,在坚持办案讯问环节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办案过程全程网上留痕、定期开展检务督察等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在全院一线执法人员中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要求办案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以及接待当事人家属、律师过程时,全程佩戴,弥补了询问被害人、证人等无录音录像的不足,实现了办案讯问、询问等各环节的全程录音录像,不仅约束了办案人不规范、不文明办案行为,防止任意执法行为,起到监督制约作用,同时还能在当事人反映检察干警违法违规行为时,调取相关证据,客观再现当时场景,起到保护干警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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