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审批程序 加快施工许可审批

15.11.2014  19:56
 

为推动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并落实投资,我委工程建设管理处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许可审批工作。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审批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做出许可决定。工程建设管理处通过优化施工许可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将施工许可办理的法定办理时限进行压缩,承诺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审批。

同时,按市政府“转变职能、高效服务、加强监管、依法行政”要求,梳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存在问题,简化审批程序。近期取消了园林绿化部门移伐树木等许可事项作为施工许可前置要件,并将占用掘动道路意见书和占用挖掘道路意见函由施工许可前置要件改为同施工许可并行办理,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条件,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