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示第四批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候选名单

14.09.2015  14:59

加强农机合作社规范建设,是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任务。近年来,黑龙江全省深入开展现代农机合作社示范社规范社建设活动,陆续命名三批示范社规范社。近期,又评选出一批制度健全、管理民主、分配合理、场库棚建设较好的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候选社。这批农机合作社有的实行保底分红;有的取消保底,实行风险共担的分配机制。无论哪种分配形式,都是以土地分配为主,土地分配至少占盈余的60%,国投收益平均分配给入社成员,做到了产权明晰,没有无主资产,未分配盈余始终为零,公积金记在个人账户等同于投资,都达到了规范社建设标准。其中有个别合作社虽然入社人员和入社面积较少,但其自主经营面积完全满足合作社的作业要求,而且合作社各项制度、决算、会议记录、成员账户齐全完备,土地分红明显高于当地未入社土地收益,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

这批合作社是在市级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基础上,农机合作社申报,经各市(地)农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示范社规范社评定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省级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候选社。现将全省第四批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9月10日—9月16日。公示期间如认为候选名单中的事实不符或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个人反映情况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

监督电话:0451—8264534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省纪委驻省农委纪检组监察室杨涛

黑龙江全省第四批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候选社简介.doc

黑龙江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示范社规范社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