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举办第二期全市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

11.10.2016  04:37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决策部署,适应首都社会矛盾转型的形势任务,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能力和水平,9月26日至30日,市局在市委机关党校举办第二期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燕同志出席培训班结业式并讲话。各区100余名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班延续第一期授课模式,安排集中授课、分组讨论培训方式,时长1周。市局精心设计了相互衔接、紧密联系的课程内容,包括:京津冀协同发展、调解过程中的法律适用与司法确认、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民法专题讲座、人民调解工作的理论与实践、调解案例实务与技巧以及专业性人民调解员的人才队伍建设等课程,全力促进培训成果落实。为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培训在晚间安排了分组讨论,调解员骨干共分为5个小组,围绕自身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技巧、困难问题等主题开展分组讨论,有效发挥了相互学习、相互启发、共同提高的积极作用。

马燕副局长指出,广大人民调解员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面对当前首都功能新定位的战略调整,能否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能否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对于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为建设国家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必须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各项部署要求,必须把握当前矛盾纠纷的特点,必须把握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和化解规律。

马燕副局长强调,必须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现阶段传统村居人民调解活力不足、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有待优化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力度不够等困难和不足,认清化解矛盾是人民调解的核心任务,也是人民调解的价值所在。人民调解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的质量,抓住重点,抓实工作,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要转变观念,把握规律,构建起适应当前矛盾规律的调解模式;要夯实基础,提高素质,夯实矛盾纠纷化解质量的根基;要多种调解手段协调联动,将提升综合调处效能。

围绕人民调解工作未来发展重点,马燕副局长指出,一要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二要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三要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四要全面提升调解工作质量深入推进多元调解体制机制建设;五要为人民调解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马燕副局长讲话

第二期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会场

第三调解室主持人、调解员张小童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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