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部门密切协作推进各项APEC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近日,本市各部门、各区县严格按照APEC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及各项细化方案要求,推进各项保障措施落地。市环保局加强统筹协调,与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开展综合督查检查。从目前情况看,会前各部门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各项措施基本落实。
一、重点减排工程已按要求完成
按照10月底前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减排工程全面完成的总体要求,目前各项重点减排工程已按期完成。在燃煤电厂限产方面,印发《关于APEC会议期间燃煤热电厂运行模式的通知》,从11月1日起,华能、京能电厂停运2台燃煤机组,国华只运行2台燃煤机组,不足的供热负荷由其他燃气电厂替代。在此基础上,三大电厂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排放限值的30%以上。在压减燃煤方面,全市5500蒸吨燃煤锅炉改造已完工,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东西城1.7万户煤改电已基本收尾。怀柔区完成1100蒸吨燃煤锅炉改造,怀柔雁栖湖示范区21平方公里范围内全部实现无煤化。在控车减油方面,老旧机动车淘汰已达34.3万辆。新能源小客车新增上牌1510辆,500余根公共充电桩、82座专业行业充电站、1102个自用充电桩已建成;在治污减排方面,涉及铸造、石材、家具、印染等12个行业共375家污染企业已实现全面退出,超额完成年度300家任务。“百项”环保技改加速推进,曲美家具和福田戴姆勒二厂等水性漆替代、燕化公司顺丁橡胶尾气处理一期工程等重点项目已完成,实现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1.5万吨。在清洁降尘方面,全市1200多个5000平方米以上施工工地已实现远程视频监控,符合规范化要求的渣土车已达5000辆以上。
二、APEC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工作已启动
从10月下旬以来,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气象局、环保部环境监测总站、国家气候中心、国家气象中心、河北省气象局和天津市气象局等多个部门,组织建立了空气质量监测预报与会商机制,进行中长期预测。同时,北京市加强与周边五省区市环境监测部门协调沟通,实现了空气质量监测及预报预警视频会商与专家现场会商,对周边天气趋势变化和应采取的措施及时提出建议。从11月1日开始,环保、气象部门启动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应急值守,每日滚动预报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
三、机动车限行和减排各项措施基本准备就绪
积极落实细化单双号、公车停驶、外地进京车辆临时管控等措施,一是交通摄像系统已调试就位,11月3日3时立即切换到单双号限行模式。二是涉及停驶的车辆号牌3日前纳入市交管局车辆违章管理系统。三是北京市联合周边省市加大对京津冀地区车辆超载的治理力度,减少尾气排放。四是组织召开公交、环卫、邮政等重点行业用车大户、检测场和储油企业三次部署会,明确了“用车大户100%达标”、“进京车辆100%达标”、“年检车辆100%达标”、“社会车辆100%达标”和“储油设施100%达标”的工作目标;与全市重点行业用车大户、机动车检测机构和储油企业签订了环保达标承诺书。
四、工业企业停限产已分解到区县、企业
一是有关部门已将141家停限产工业企业的名单、详细地址、环保负责部门、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联络人和紧急联络方式等信息,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区县、每一家企业。二是组成9个督查组,分片包干督查区县及141家重点工业企业停限产工作落实情况。房山、怀柔、大兴、昌平、开发区、密云、西城等7个区县又确定增加了部分停限产企业。
五、工地停工措施已部署落实到位
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APEC会议会期阶段施工现场扬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五环路内建筑施工工地及全市土方工地停工通知已明确到各施工单位和各区县监督落实。市住建委进一步加严措施,紧急发布通知,从11月3日至11日,全市所有施工现场停止一切施工作业。设立6个网格组和4个督查组,深入工地一线进行宣传检查,同时利用视频摄像头进行在线监控。二是在会议期间不再发放渣土运输许可证的措施,同时每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保持对违法违规运营渣土车的执法处罚高压态势。
六、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全面部署
制定印发了《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高标准做好2014年APEC会议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的函》,10月28日组织召开了全市环卫系统保障工作动员会,明确了冲洗道路的条数和标准,市区落实到主干路,区县落实到主要道路,环卫集团、首发公司、公联公司等单位积极加强全市道路机械清扫、冲刷、清洗、喷雾降尘作业,高标准做好“三区”“八线”“四周边”清扫保洁,会议期间将组成多个督查检查组不定时督查检查。
七、环境监管执法和督查工作全面加强
一是提前开展11月份“大气专项执法周”,共出动45组执法人员,对朝阳、房山、大兴、平谷、丰台、通州等区县群众反映垃圾焚烧、搅拌站、施工工地和餐饮油烟等违法行为高发的点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对各街乡镇APEC会议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二是加大机动车入户宣贯和进京路口检查力度、对重点用车大户强化执法监管,10月20日以来,共路检夜查各类车辆25.68万辆次,处罚违规车313辆。三是市环保、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印发督查方案,采取“5+45”模式(即组成5个综合督查组,同时针对各项措施组成45个专项盯守督查小组),全面开展督促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八、 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共同实施减排措施
按照“以北京地区为主、周边积极联动、会前会期共保、方案启动时间统一”原则,各省区市积极推进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落实。目前,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省区市各项减排措施,包括电力企业停限发、工业企业停限产、土石方工地停工、不稳定达标企业停限产治理等措施已全面部署,并确定了应急情况下的联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