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直属税务分局纳税人税务档案借阅服务指南 (适用于税务机关以外的纳税人)
17.06.2016 22:29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借阅权限:纳税人可申请查阅自身在办理涉税事务过程中形成的税务档案;税务机关以外的各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办案工作,经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查阅与其工作相关的税务档案。
借阅方式:现场查阅
二、税务档案借阅工作流程
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局或涉税事务办理税务局档案借阅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税务档案借阅申请表》(见附件),提交相关资料。
2、借阅管理人员对《税务档案借阅申请表》和资料进行审核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依纳税人申请准备相关税务档案资料。
3、纳税人现场查阅档案。
三、纳税人借阅税务档案所需提供资料
(一)纳税人(单位和个人)申请借阅税务档案(除契税档案)
1、单位申请借阅的需提供《税务档案借阅申请表》一式一份;单位介绍信一份(原件);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税务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个人申请借阅的需提供《税务档案借阅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员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代办人员委托书(原件)一份;税务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个人申请借阅契税档案
1、《税务档案借阅申请表》一式一份
2、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一份
3、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4、委托其他人员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及代办人员委托书(原件)一份。
5、税务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提供资料要求
纳税人所提供资料复印件须由提供者确认并签注“经确认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字样后加盖公章或者签字。
四、联系地址及方式
档案借阅地址:东城区和平里中街六区五号楼405室(地税局)
联系电话:84223366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直属税务分局
2016年5月20日
附件: 税务档案借阅申请表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17.06.2016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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