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档案借阅办事指南
04.05.2016 23:43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纳税人可以查阅自身在办理涉税事务过程中形成的税务档案。
税务档案借阅受理及审批:
纳税人借阅税务档案时,借阅人须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借阅人须加持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到税务机关相关接待部门(档案生成部门)提出申请。由接待部门按相关制度规定要求进行审核,并先与税务档案管理部门沟通,确定是否有所需档案以及档案的密级,再填写《税务档案借阅审批表》,向分局税务档案管理部门提出借阅申请,经税务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本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需要到市局税务档案管理部门借阅档案的,由分局税务档案管理部门填写《税务档案借阅审批表》,市局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税务档案借阅咨询电话:60512366
各税务所档案借阅接待人员
第一税务所:曹谧
第二税务所:李山
隆庆街税务所:韩素芬
东区税务所:王辉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04.05.2016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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