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汽车转手抵押数日牟利40万 获刑5年

13.01.2016  12:02

  京报网讯(记者 黄晓宇)吴某因为生意经营不善,欠债数百万元。为了牟利,吴某采取租赁汽车再转手抵押的方式,在几天的时间就诈骗了4辆轿车,涉案40万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海淀法院获悉,吴某因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5年1月中旬,一次偶然的机会,吴某通过QQ群发布的消息了解到租车抵押能够赚钱,只要按照“联系人”的要求,在汽车租赁平台上用自己的真实身份注册信息,在租赁成功后将车辆交给“联系人”用于抵押,即可从中赚取好处费。

  负债累累的吴某便在手机上下载了租车软件,提交自己的身份信息并验证通过后,与车主签订租赁协议,当天即成功租赁一辆起亚狮跑轿车。车辆到手之后,吴某将车交给“联系人”,该人将车辆转手抵押,并给了吴某1万元的好处费。

  这次尝试,让吴某感觉这种方法可以快速赚钱。于是他决定不再替别人租车,而是自己租车抵押,这样可以赚取更多的钱。次日,吴某又通过手机注册了另一家租车软件,成功租赁了一辆斯柯达轿车,吴某直接将汽车开往江苏进行抵押,非法获利2万余元。

  之后吴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在其他平台上租赁一辆丰田凯美瑞轿车、一辆尼桑天籁轿车,全部转手抵押。短短的数日内,吴某就通过租车的方式诈骗了4部轿车,涉案车辆鉴定价值近40万元。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车辆未追回。庭审中,吴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后法院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5年。

      (原标题:租车转手抵押 获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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