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消25类社区评比 社区居委会只开15类证明
不用再开“你妈是你妈”等奇葩证明、不再有招商引资任务指标……今后社区将全面“减负”。北京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日前联合下发《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以后社区能开的证明只有15项。而此前,社区居委会日常能开具的各类证明有240项之多。
年底前各区制定社区工作清单
《意见》指出,到2016年底前,全市完成社区减负各项清理工作,各区制定社区工作清单,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社区根据社区工作清单事项依法开展工作。
属于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未经批准的工作事项,一律不得交由社区落实,一经发现,立即撤销、终止。社区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经济创收等任务指标,以及社区作为责任主体的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等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
另外,市级各部门、各区要全面梳理面向社区的各类达标、检查评比和示范创建活动项目,除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开展外,其他一律取消。附件《取消社区评比达标指导目录》中明确,老干部服务示范评比达标、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评比达标、垃圾分类社区评比达标等25项社区评比达标都要取消。
职能部门所管证明不得转嫁社区
据悉,北京的社区居委会日常开具的各类证明有240项之多,其中有一些证明让人啼笑皆非,比如证明“外来老人还活着”、“某人和某人是母女关系” 等。此次《意见》明确,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职责范围内的证明事项,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证明。根据《意见》的附件《社区居委会日常出具证明事项》,以后社区能开的证明只有15项。
记者了解到,市政府日前下发的《北京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要求,今后凡属于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事项或应由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调查核实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对于功能相似相近的证件、执照和证明,原则上要予以优化整合。
社区可出具证明事项
1.居民在社区居住证明(含异地享受社保、迁移户籍等)
2.为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实践活动出具证明
3.为申请各类救助、援助、补助的困难家庭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4.为无档案人员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