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举行“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

20.11.2014  17:29

  清华新闻网11月20日电( 通讯员 陈 旸) 11月13日下午,由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主办的“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主楼接待厅举行。

图为研讨会现场。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刘政,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理事长周成奎,全国人大法工委原副主任张春生等出席研讨会并发言。美国国际软件屋公司创办人廖凯原,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王长江,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吴革,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香港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徐林倩丽,香港中文大学教授王绍光,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法学院教授林来梵,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白重恩,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彭宗超,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政治学系教授张小劲等校内外学者分别在研讨会上作主题发言。国家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山、副院长彭宗超主持会议。

  会议围绕就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举行专题学术研讨。与会学者从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不同学科领域,探讨了法律体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传统文化与国家治理、依法行政与行政治理现代化、创新改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四个议题,解读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讨论了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务实而深入的建言。

  在法律体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环节,王振民以《依法治国开启中国历史的新纪元》发表开幕演讲,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改变了我国国家治理的思路和模式,开辟了新的一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治国理政的新常态,将会建设一个全新的中国也就是法治中国,将开启中国历史的新纪元。张小劲从实证角度分析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和决定的语言,指出依法治国在国家治理目标中的变化。林来梵则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意味着我们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模式的一种升级和转型。周成奎强调,民间智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应发挥更大的作用,并呼吁国家给予民间智库更多支持。张春生回顾了改革开放后宪法监督制的流变,提出成立宪法监督委员会、完善法制体系。吴革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公民层面应树立“依法为荣”理念,破除特权思维,实现依法治国这种国家治理方式的转变。

  在传统文化与国家治理环节,廖凯原以《黄帝范例:轩辕反熵运行体系 2.0》为题发表主题演讲,认为国家治理应该植根于本国的实际情况,不能照搬照抄他国经验;在规则之治外,国家还应当拥有自身的国家价值观。

  在依法行政与行政治理现代化环节,马怀德针对个别地方政府出现的“不作为”现象,探讨了完善行政决策的相关建议。于安指出,基层法制化是树立法治权威的基本条件,需要进一步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的依法治理。王绍光发表了《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的演讲,认为不应当简单理解法治对于国家治理的意义,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全面推进法治应当基于9项国家能力的建设。

  在改革创新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环节,王长江教授强调,要注重立法与行政关系实践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难题,拓展改革的制度空间。白重恩则从区分了特惠市场经济与普惠市场经济,为政府对于经济的作用提供了统一的解释框架,并建议创新普惠制度,促进国家治理的转型。徐林倩丽认为,在经济管制方面,依法治国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需要放在全球化的角度对应比较,国家治理应当建立起符合国情的监管体制与法律制度。

  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是清华大学校级学术科研机构。研究院作为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科交叉研究的重要平台,将努力凝聚校内外研究人才,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决策参考和理论支撑,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供稿:国家治理研究院 编辑:襄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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