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实施20周年”知识竞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实施20周年”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区、县总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
为纪念《劳动法》颁布实施20周年,加强职工对于《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普及,提高工会干部依法维权的能力和工会组织法治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推进《关于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落实,北京市总工会“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拟于近期举行“纪念《劳动法》颁布实施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竞赛的知识范围以《劳动法》为主要内容,涵盖《宪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安全生产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组织实施
本次知识竞赛分为选拔赛、决赛两个阶段。选拔赛阶段由各单位组织进行,决赛阶段由北京市总工会“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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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赛阶段
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1月15日为各单位选拔赛阶段。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本辖区、本产业内的基层单位开展相关知识竞赛,遴选一支本单位的代表队,也可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推荐一支基层单位为本单位的代表队。
每支代表队由3名选手组成,人员限于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法律专职工作者除外)。
(二)决赛阶段
2014年12月4日为决赛阶段。以现场知识竞答形式进行。通过竞赛,产生北京市“纪念《劳动法》颁布实施20周年”知识竞赛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优秀奖6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规则详见附2)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好相关工作。竞赛参与情况将作为“六五”普法年度考核的内容。
(二)各单位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代表名单(见附件1)报北京市总工会法律部。
(三)决赛当日,各单组织包括参赛队员在内的8名工会干部和职工到场,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四)在竞赛中对竞赛结果有异议的,由各代表队的领队负责向评委组反映,核实的最终结论以评委组的判定为准。
(五)《劳动法律知识竞赛参考题》为学习参考使用,不做决赛题目依据。
联 系 人:张立鹏 于 莹
联系电话:65592743 83570081
传 真:8357008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市总工会“六五”普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