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院发挥四类专项督察作用 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东城院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对照检查,重点围绕司法办案环节,通过强化督导检查工作,查找和梳理司法不规范问题立行立改,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开展案件线索清理、卷宗归档以及赃证物清理专项督察。针对各部门清理案件线索、卷宗归档情况及未结案件中的相关材料保管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督察内容包括:在册的各类案件线索是否进行登记并由专人保管;办结案件的卷宗是否已按期归档;未结案件的相关材料是否归卷妥善保管,各部门对案件线索、案件卷宗的安全保密是否有相应的管理措施。通过专项督察,对377件案件线索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建立线索台帐,明确具体承办人;集中清理未及时归档案件445件962册;就赃物遗留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
二、开展业务建设工作专项督察。针对各业务部门对照《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规范履职手册》及各业务条线规范性文件自查互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围绕各业务部门司法不规范问题排查是否到位,重点问题梳理归类是否清晰,主要原因剖析是否深刻,整改方向、重点和措施是否明确等方面开展专项督察。督促干警树立和强化规范司法理念、全面梳理排查司法不规范问题,避免查摆问题不深不实使对照检查阶段任务流于形式,为整改阶段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开展办案说情报告专项督察。在召开干警座谈会进一步完善办案说情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制作《办案说情报告及非正常情况登记手册》发放全院干警,要求如实记录打探案情、说情等情况。截止目前,已有7人向本院纪检部门报告说情情况。同时,针对《办案说情报告及非正常情况登记手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切实做到执法行为全程留痕,有效防止了干预办案、执法不公问题。
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加强日常督察工作,针对旧办公地点有没有遗漏的卷宗、保密物品等开展4次专项督察;针对提讯、执法记录仪使用、同步录音录像等执法行为开展督察12次;针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着装及配戴饰物等情况开展督察4次。通过加大对不规范的行为的曝光力度,进一步提升干警规范司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