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医保目录正式出台 确定45个拟谈判药品

24.02.2017  13:4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3日印发通知,正式公布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在现有的甲类、乙类目录之外,本次目录新增设了拟谈判目录,均为临床价值较高但价格相对较贵的专利、独家药品,现共有45种。
  据了解,本次药品目录调整由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的近四千名临床医生、药师以及医保管理专家通过多轮评审产生。2017年版药品目录由凡例、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四部分组成。凡例是对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西药部分包括了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中成药部分包括了中成药和民族药,中药饮片部分采用排除法规定了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饮片。西药和中成药部分共收载药品2535个,较2009年版目录增加了339个,增幅约15.4%。其中西药部分1297个,中成药部分1238个(含民族药88个)。中药饮片部分未作调整,仍沿用2009年版药品目录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经过专家评审同步确定了45个拟谈判药品,均为临床价值较高但价格相对较贵的专利、独家药品。下一步将确认企业是否具有谈判意向后,向社会公布拟谈判药品名单并按相关程序组织谈判。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谈判目录的增设,不但体现了保障了重特大疾病患者用药的考量,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突出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更体现了今后医保管理方向和角色的转变——订制服务。
  专家认为,2017年版药品目录体现了“补缺、选优、支持创新、鼓励竞争”的政策思路,对工伤保险用药、儿童药、创新药、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和民族药予以重点考虑和支持。新版药品目录明显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保障范围,提高了用药保障水平,有利于减轻广大参保人员目录外药品费用负担,有利于支持临床用药技术进步,也有利于促进我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李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