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上瘾 出狱之后有偷52辆车被刑拘

17.09.2015  11:04

  自从1999年第一次因盗窃被教养,青西新区男子刘某此后的10年时间就几乎再也没有离开过“盗窃”这两字。2014年4月因盗窃刑满释放后,他还是没能管住自己的手,截至2015年9月,他先后盗窃电动车、摩托车共计52辆,并和同村的刘某某组成了偷盗、销赃团伙,然后均分赃款。目前俩人均已被黄岛警方抓获归案。

  “老面孔”又作案

  今年6月23日下午3时许,市民纪某报警称其停放在青西新区某步行街的一辆富士达牌电动自行车被盗。接报后,黄岛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在案发现场调取了监控录像,发现犯罪嫌疑人系一名50余岁的男子。

  办案民警迅速将嫌疑人图像发放至各派出所进行协查,并迅速确定犯罪嫌疑人为青西新区六汪镇的刘某,出生于1970年的他自1999年以来因盗窃被劳动教养、判刑、行政拘留十余次,而且刘某居无定所,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

  9月12日,民警在反扒过程中发现,刘某出现在珠山路公交车站牌附近。为争抓获现行,民警对其进行秘密跟踪,发现刘某进到珠山路南边一小区东侧停车场内盗窃了一辆电动三轮车上的一组电瓶后,被民警当场抓获。

  沙场里查出41辆被盗车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其盗窃电动车电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其他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拒不交代。“我们在对他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注意到一个细节,就是问他在城区是否有住处时,他说在城区没有住处,平时住在六汪镇家中。”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民警掌握的情况,刘某自2014年4月15日刑满释放以后就很少回家居住。

  “这就说明,他在跟我们撒谎,在他背后肯定还隐藏很多事情!”由此,民警推测刘某在城区肯定有临时住处。经多方调查,刘某在刑满释放以后曾在位于珠山街道和灵山卫街道大集南的两个沙场内打工。9月14日,民警到青西新区珠山街道的某沙场调查时,发现在此处打工的刘某某处藏有多辆摩托车、电动车,经审讯刘某某,其供述摩托车、电动车系刘某所盗窃。民警当场从沙场内查扣摩托车、自行车41辆,后又在灵山卫大集的沙场内查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8辆。

  出狱一年多盗窃52辆车

  经审讯,刘某和刘某某是同村的好友,而刘某某此前并没有前科,还是第一次犯案,这次被抓更是后悔不迭。据民警介绍,为了能第一时间把车变成钱,出狱后的刘某就找了同村的朋友刘某某,让他来替自己销赃,而得到的利益,他们对半分,听到有利可图,刘某某和刘某一拍即合。

  民警根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供述,又成功追回已被卖出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3辆。这样共查获被盗摩托车、电动自行车52辆。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某均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被刑事拘留。

  民警介绍,那些没人看管和随意停放电动车常常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通常他们采取直接撬锁或拆卸电瓶的方式盗窃。”民警提醒市民,一定要按规定停放电动车,最好将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统一停车棚。车辆停放后也得及时上锁,尽量将车停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同时,一旦人走开或者晚上睡觉时,尽量做到电动车、电动车电池分离。 本报记者 鲍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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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执罚〔201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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