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如何形成对内监督的“总闸门”,门头沟检察院实现“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看”
北京市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启动后,为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强化司法责任,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级检察机关成立了检察管理监督部,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对办案业务开展全院、全员、全过程的管理,形成对内监督的“总闸门”。
检察机关的业务工作内容广、数量多,如何有效监督呢?在这方面门头沟检察院独有一套做法:
一、创立工作日志制度,抓住“人”这个核心
“2017年3月2日,9:30至11:00出庭公诉,13:30至15:00接待被害人,15:10至16:30部门会议,16:30至18:00集体学习‘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是来自一名公诉部检察官的工作日志。每一天,门头沟检察院的干警都要将自己全天的工作内容详细地记录下来,工作日志虽然只有一页纸,但却是门头沟检察院加强规范化管理的一页新篇章。
管理好司法办案,首先要管理好办案子的人,要通过对每名干警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干警高质量、高效率、规范办案。为此,门头沟检察院创立了工作日志制度,每名干警每天报送个人工作、学习、参会等情况,并详细记录工作内容和成果,以此督促干警增强工作计划性,及时总结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除了管好个人,还要管好办案的基本单元——检察官办案组,每周,各检察官办案组都要提交一周业务工作进展,包括案件受理、办结情况,提讯犯罪嫌疑人情况,开展工作的成效等。
此外,从加强对部门管理的角度出发,我院每周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包括本周新收案件、办结案件、在办案件情况,工作亮点、成果、措施,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以此监督各部门抓好各项工作,切实做到见真章、出实效。
检察管理监督部负责对工作日志进行汇总分析,每周向院党组汇报干警执法办案、会议学习、行政事务等相关内容,便于院领导及时掌握全院工作情况,进行科学决策,更加合理地配备人员、安排工作。
二、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看”
实现科学的业务管理,信息化是必然之路,为此,门头沟检察院自主研发建立了以“智慧办案、领导决策、业务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司法办案与业务管理平台,设立辅助量刑建议、类案推送、证据指引等功能,能够有效服务业务部门办案,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司法业绩考核,合理量化工作指标
科学定位部门负责人、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的考评内容,突出相应岗位人员的工作重点,同时,将考核内容划分为共性考核与个性考核,以此能够对部门和干警相对科学地进行横向比较。按照重点工作设高分、难点工作设加分、日常工作瑕疵应扣分的计算方法,科学设置各项工作权重,对各岗位的工作内容进行分解、量化,形成以工作数量为基础、以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为核心、以工作效率和效果为引导的考核评价制度,实现以考核促工作、以考核促规范的导向激励作用,在尊重检察工作客观规律的前提下,结合全市检察工作重点设置本院考核指标,发挥考核的引导作用,使干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进而真正实现奖优罚劣,激发队伍活力。
四、开展案件专项检查,将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
在全市率先以“诉讼权利保障”为专题开展案件流程监控专项检查,围绕是否依法告知当事人相关诉讼权利义务,是否依法答复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8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抽查20件已办结公诉案件,通过查阅卷宗和听取承办人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督促业务部门严格规范司法办案活动。
五、开展类案统计分析,用数据说话,用问题提示
对近年来我院办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进行统计分析,一方面用数据说话,对案件数量、案件类型、办案周期等可以量化的工作进行对比统计,通过数据客观展示我院业务工作情况及同比变化。另一方面用问题提示,对捕后不起诉、公诉意见未获法院采纳等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并将问题落实到人,与干警和部门考核挂钩,与此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相关指导案例,整理同类型案件办理中的注意事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
通过开展内部监督,加强了对检察权行使的有效监督,在司法改革对检察权依法授权、合理放权的同时,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同时,科学服务领导决策,统筹协调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与检察一体化的关系,完善内部资源配置,实现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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