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处于高发期,一些国家和地区已针对中国公民实施特别入境管理措施,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可能造成的不必要损失,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相关会议和通知精神,针对我校师生近期因公出国(境)事宜特通知如下:
一、 原则上所有行政类出访和短期学生团队出访均应推迟或取消,前期已获得批件的,也需根据目前情况推迟或取消出访活动,并报备国际处。
二、 根据当前实际,教学科研类出访、学生出国留学也应合理安排出国出境计划,如无特殊需要,建议和邀请方沟通后推迟或取消;若经充分研判确有出访必要,需出访前向所在院系和国际处办报备,研究生需征求导师意见。
三、 对延期因公出访任务,国际处根据实际情况与上级部门沟通,后期重新安排出访时间。
四、 对于因疫情影响而取消的因公出访行程,若发生前期预定或垫付的注册、签证、机票、住宿等费用不可退,可提供相关批件或其它证明材料,由本人、经办人、项目经费负责人签字,国际处核实后据实报销。
五、 拟出访师生务必提前了解所到访国或地区当前对人员入境和检疫的相关政策(使馆信息),避免入境滞留或遣返,在途在外要充分做好个人防护。
六、 拟出访师生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和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的临时调整(国家移民局信息),应提前到达出境口岸,留出足够时间接受相关部门检查。
七、 出国出境必须购买医疗保险。出国出境前若出现发热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呼吸道感染病状,一律停止出国境任务执行;若在境外发生以上症状,应第一时间在当地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就医,属于疑似或确诊病例的,须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
八、 疫情防控期间,需要查询有关出入境信息,因证照办理、通关查验、停留居留等事务需要协助的,可致电国家移民管理局24小时值班电话:010-66265110。邮箱: [email protected] 。
报备联系人:薛巍QQ47695935, 电话82323105,手机13718933882.
张硕QQ2662137050, 电话82323105,手机1512007673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2020.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