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开展“飞行检查” 不合格产品退市

27.04.2017  09:31

  中新北京网4月26日电 (记者 杜燕)为确保畜产品安全,2017年,北京市食药监局将在天津、河北有关食药监部门支持下,会同主要批发市场共同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开展“飞行检查”,即在事先不打招呼的前提下前往实行“场厂挂钩”的外埠屠宰加工企业对畜产品采样检测。对于不符合安全保障要求的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将由北京批发市场共同协商予以暂停入市或产品退市。 

  北京市食药监局今天表示,全市食药监系统2017年继续深入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监测抽检密度,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经营者一律向社会公示,对涉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经营者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该局食品市场处处长李江透露,2017年初至今,全市食药监系统共检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384户次,商超便利店和餐饮服务单位畜禽水产品经营者7000余户次,查办销售违法畜禽水产品案件近百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起。 

  据介绍,近日西城区食药监局根据民众举报,在西城和丰台区交界处公路边连续多日蹲守、摸排,锁定一辆来自外埠的涉嫌从事猪肉非法交易的厢式货车,于凌晨组织公安、农业、城管、街道办事处开展夜查行动,查封扣押猪肉4285公斤。经对89批猪肉样品进行检测,其中有18批水分超标,6批样品检出氯丙嗪,司机、货主、买家各1名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上述猪肉标称来自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某肉类有限公司。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色谱室负责人杨红梅高级工程师表示,氯丙嗪属于吩噻嗪类药物,是常见的安眠、镇静、催眠药物。《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第235号公告)附录3规定,氯丙嗪药物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76号)规定,(盐酸)氯丙嗪为禁止在动物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 

  此外,李江表示,自2016年起京津冀三地建立食用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北京市新发地、岳各庄、大洋路等畜产品主要批发市场与天津、河北两地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建立了“场厂挂钩”制度,北京市牛羊肉质量安全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初步构建起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李江强调,为确保畜产品安全,2017年,北京市食药监局将在天津、河北有关食药监部门支持下,会同主要批发市场共同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开展“飞行检查”,即在事先不打招呼的前提下,前往实行“场厂挂钩”的外埠屠宰加工企业,围绕“活畜入场记录、屠宰加工记录、销售记录、运输记录、召回和停止销售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六部分内容,逐一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并对畜产品采样检测。对于不符合安全保障要求的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将由北京批发市场共同协商予以暂停入市或产品退市。(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