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超市4.8元香肠未果 男子伤人被判缓刑

30.01.2015  10:58

  无业男子张某,为了充饥偷超市一袋4.8元的香肠。被超市员工发现后,张某将对方打伤逃跑。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

  去年4月2日下午5点多,在北京华联超市通州北苑店,一名男子从货架上拿起一包香肠偷偷放进口袋。就在他准备离开时,超市一名女员工抓住了他。男子在殴打女员工、将超市男经理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后逃跑。同年4月14日,该男子被抓获。

  警方调查得知,打人男子张某是通州人,现年32岁。张某案发时偷窃的香肠经估价为4.8元。据查,张某未婚,无固定职业,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过5日。张某供述,他当时饿了想找点东西充饥。拿香肠被发现后,他急于脱身所以出手伤人。受审时,张某表示愿意向伤者道歉并赔偿损失。伤者在了解张某及其家庭情况后,向检察院和法院递交了谅解申请书。法院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依法决定对张某适用缓刑。


  京报网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京报网网:XXX(署名)”,除与京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5202099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京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