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发展”人大代表答记者问(全文)
3月7日14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吴洪芹、魏旋君等5位全国人大代表就“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祝寿臣
各位记者,欢迎大家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本次记者会的主题是“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事业发展”。今天,我们很高兴的邀请到五位女嘉宾与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今天的记者会,围绕着上述主题回答记者提问。
这五位女代表是:福建省妇联主席吴洪芹,湖南省益阳市委书记魏旋君,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珠海格力集团董事长董明珠,中航爱飞客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李欣蓉。
团结报团结网记者
傅莉娟代表,我们了解到您在湖南妇联工作期间,为反家暴的司法实践作了很多的工作,相信您也了解,我国家庭暴力的现象还是存在,甚至在一些地区这种现象非常的严重,请问您有什么建议?在这次两会上,为我国的妇女远离家庭暴力。
傅莉娟
家庭暴力可以说是世界上比较普遍的问题,也是不分文化、种族、性别,都是比较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可以说,在我们看来,没有哪个地方的家庭暴力是特别严重,或者是哪个地方家庭暴力是不特别严重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反家庭暴力并不会因为我们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而自然消亡。我在妇联工作期间,家庭暴力一般存在于男女的性别之中,主要就是男性对女性的一种身体、精神方面的控制。从妇女权益的维护角度来说,我认为有三个层面的工作可以做,保护妇女免受家庭暴力。
第一,从国家层面,要尽快制定并出台“反家庭暴力法”。从顶层设计方面,要制定一些相关的制度设计,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这个方面,特别是根据反家庭暴力的特殊性制定一些相关的规定。比如人身保护令、警察的诫勉谈话制度、临时庇护和监护的制度,在反家庭暴力法的框架里面应该针对家庭暴力的特殊现象制定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整合我们的法律资源和整合政府和社会的资源,这样可以构筑起维护妇女权益、反对家庭暴力的强大的法律保护网络。
第二,在我们的职能部门中要建立一个多部门合作的协助制度。一部法律的实行,不是哪个部门单打独斗可以完成的,特别是反家庭暴力法。可以说在推动反家庭暴力法这项工作时,妇联起了很多的作用,但是真正把这部法律落到实处,一定要我们各个职能部门联合起来,同时要借助社会的力量,形成一种官方的和非官方的或者正式或者非正式的两个系统,一起来联合。比如在湖南长沙市,目前我们正在探索一种制度,就是整合部门和社会力量的资源,这中间就有法院、公安、民政、妇联、社工以及律师。只有建立这么一种机制,整合政府和社会的资源,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就比较到位。
第三,从妇女的层面来说,一定要赋权妇女。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以及保护妇女权益的过程中,一定要有这么一个理念,就是以受害者为本的一个理念。在处理相关的案例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她们自己的意愿,因为只有她们身处其中,她们自己的需求和意愿是最符合她们需要的,作为旁观者来说,有的时候给她们出的主意,不见得适合她们自己生存和发展。
同时,面对个别的案例,我们一定要给予她们足够的支持,这种支持有政府的,也有社会的。比如给她们提供足够多的机会,比如给她们提供在受了家庭暴力以后进行的心理咨询,在她们无家可归的时候,给她们提供一些临时的庇护。对于那些没有技能的,我们要给她们提供相关的技能培训。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她们树立信心,这也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助人者自助。
只有她们自己强大起来了,反家庭暴力才真正作到位了。这是我在省妇联工作的一个切身的感受,这次在两会上,我也带来了这么一个建议,就是刚才讲的第二点,建立多机构的反家庭暴力的一个合作机制。我们认为,反家庭暴力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性网记者
请问,因为妇女是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如何让妇女在参与经济建设和扶贫开发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请福建妇联主席谈一下。
吴洪芹
谢谢中国妇女报的提问。正如你所说的,妇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也是参与我们国家扶贫开发的一支重要力量。有人说,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我还想说一句话,就是没有妇女的脱贫,也没有真正的小康。
以福建省为例,福建省是“八山、一水、一分田”,生态非常好,森林的覆盖率是全国的第一。因为生态环境好,被我们国家确是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文明示范区,因为山区比较多,受自然条件影响,迄今仍然还有23个省级的扶贫开发重点县。所以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近几年从理念、思路、政策和机制的方面,加大了扶贫攻坚的力度,扶贫开发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今天我想讲两个小故事来回答记者的提问。
第一,福建南平市政和县有一个叫石圳村,这个村主任叫袁云姬,最近两年,她把村庄里的9位妇女组织起来成立一个叫做“巾帼美丽家园建设理事会”。由这个理事会带领全村的妇女姐妹,把这个村庄原来的贫穷落后,特别是垃圾成堆的垃圾山搬走了,通过清垃圾、挖沟渠,使这个村庄发展“庭院经济”,村容整洁。最后形成一个党员带头、妇女主导、以干代助,全程参与的局面。经过“巾帼美丽家园”的组织的奋斗,农村的垃圾治理工作得到了改善,并且获得了全省的典型,还被评为4A级乡村旅游的景区。
今年“三八”,我们将其推为标兵,在受到表彰的时候她非常欣慰的告诉我们,因为村庄的变化,所以引来一个旅游企业给他们投资2.3亿元的项目,要把这个村庄发展为乡村旅游的景区。这是第一个故事。
第二,福建龙岩市武平县园丁村,一位女大学生回国创业的故事。这个女大学生叫冯素金,大学毕业以后回到家乡,用了妇联提供的16万元的小额贴息贷款,把村庄里面的240户人组织起来,种了180多亩的花卉,产值实现了1800多万元,使得女大学生创业梦想得到了实现,同时也使贫困乡村的致富梦得到实现。
我想说,从这两个故事当中,我们看到了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扶贫开发当中具有独特的作用。所以,福建省妇联响应省委的号召,制定了一个建设生态家园三年提升行动和扶贫开发的计划,号召各级妇联和全省广大妇女,特别是农村的妇女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百姓富和生态美的结合,二是坚持和造血和输血相结合,三是坚持扶贫和扶智相结合。通过这三个坚持,帮助我们贫困的妇女走上发展、生产、美化家园,妇女小康之路,为我们福建省要在2018年完成90多万人的脱贫奉献“巾帼之力”。
人民日报人民网和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
这里有一个问题想问一下魏旋君代表。去年年底的时候,浙江有一个被称为“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案件判决结果出来了,因为性别的问题被拒之门外的女性求职者,不仅胜诉,而且获得了精神赔偿。请问您对这个事怎么看?以及当下依然存在的男女就业不平等的问题有什么好的建议没有?谢谢。
魏旋君
各位记者朋友,去年年底以来,社会各界非常关注一个河南信阳女大学生毕业生,她应聘浙江的一个民营企业的文秘岗位。她投了简历以后很久没有得到回应,她再去网上查的时候,注意到那个企业提出这个岗位只限男性。这位女孩就向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案例判决的结果是小郭获得胜诉,并且获得精神赔偿2000元。
我想,这样一个案例的发生,可能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所在的区域、在我们的国家,也有一定的代表性,在企业招工的时候,有时会写上仅仅招聘男性,可能还不是个别的事例。在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的时候,可能有的地方和单位也比较倾向于多招男性。但很多同志,尤其是不少女性遇到这样的事例,有的是漠视,有的觉得再找机会也是一种方式。但是,我们这位小郭选择了运用“法律武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结果胜诉了。北京还有一个小曹,她起诉过一个企业,但是那个案例是以30000元专项补偿资金和解结案的。
两起案例,特别是这起胜诉的案例,给我们三点启示:
第一,学法的实效。四中全会提出我们要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的落实,并且作为“四个全面”重中之重的内容向全国人民提出了要求。我们国家也组织了 “六五”普法,所以学《刑法》、《民法》、《婚姻法》、《宪法》,特别像我们学习《妇女权益保护法》,这些都是关注比较多的。经过这么多年,应该说,社会层面普遍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有新的提高。特别是这位小郭,通过学法以后,按照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2条、第23条的规定,这也是落实宪法的原则。就是在就业方面,在人格方面,在尊严方面,男女一律平等,这就是宪法的原则,是我们的基本国策。
正因为她通过学习,更了解到法律的内涵、法律的要求以及企业应有的遵循,所以我想她运用法律的武器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是一个合理的路径,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我第一个觉得启示是“学法的实效”,不仅仅是一个小郭,而是千千万万个小郭、小李来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第二,执法的实践。经过这么多年以来,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已经形成共识,特别在司法机关,尤其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方面又取得了许多新的成效。包括这起案子,从立案审理到结案,都彰显了执法为民的实效与实绩。
我关注过这个案子,大概去年7月份,小郭向法院起诉,经过了128天,法院最后以小郭胜诉作了结案。以往像这一类的案例,不仅法院立的可能没有作为重中之重,百姓用得也不是很多。不仅是女性,可能男性也没有很多关注这一类,包括招干、招工可能也会限制只要女性,也没有男女平等。
就像这个企业不问你的能力,只说只限男性,女性一律不要,但以往法院真正直接立案、受案,判胜诉的,目前还是这一起。所以具有判例性质的司法意义。当然,我们国家不是以判例法为主的国家,我们是按照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定本身来严格依法的。但是就是这起案例的判决,给人民法院今后类似的案子审理提供了一种思路。
第三,用法的实例。法律的公平、法律的正义要通过每一起案件的审判落实来体现,小郭能够用法律的武器维权,一些法律原则来说真的是比较原则。例如男女平等、例如要维护妇女在文化教育、劳动、同工同酬等方面的权利这些都是原则的规定,具体变成法律的依据,用法的实例的意义给我们很多的启示。要说建议,我们也期盼国家和公民一起共同抓好法律意识的灌输,法律意识的培养,我们每个人通过学法更好的用法,来维护法律的合法权利,更是我们的公职人员、公职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维护好每位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