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产业创新能力工程国家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03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现组织申报“产业创新能力工程”国家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通知中关于“产业创新能力工程”中“启动创新驱动转型区域示范”领域要求和支持重点,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重点包括:
1.对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较强辐射和带动作用的行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市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且无在建的国家级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2.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已完成验收,且无在建的国家级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3.重大科技基础类平台(聚焦重大战略性、前沿性、原创性技术突破,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项目主体可为高校、院所、企业等)。
二、申报项目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推荐,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于2015年8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评审:
1.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上报我委的推荐文件;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委托甲级资质咨询机构编制,并附项目备案文件,环评、能评等手续可同步办理)。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六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另附电子版光盘两份。
三、我委将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优秀项目。
四、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可与我委高技术处项目主管人员进行沟通,恕不接待项目申报企业的单独汇报。
五、项目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项目单位。
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张 涛 66415588-0206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 刘京晶 66410700-35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