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未加班假证 用人单位被罚10万

23.12.2014  18:46

  本报讯(记者张宇)今天上午,大兴法院通报了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发现的诚信缺失的情况,记者了解到,某用人单位因在劳动争议诉讼中提供职工未加班的虚假证明,被罚款10万,这是大兴法院首次对在劳动争议诉讼中的不诚信单位开出罚单。

  个别劳动者以诉讼牟利

  据统计,2013年,大兴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71件, 2014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76件,同比增长32.15%。恶意诉讼是劳动争议诉讼中诚信缺失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

  劳动关系中双方当事人诉讼能力严重失衡,用人单位存在明显的诉讼优势,一些用人单位为了不履行应尽义务,故意拖延时间,但也有个别劳动者以诉讼为业,通过频繁诉讼,从中牟利。

  据大兴法院民三庭刘东民庭长介绍,个别劳动者专挑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存在漏洞的用人单位应聘,入职后寻找用人单位在薪酬、考勤、劳动合同制度等方面的漏洞,工作几天或者几个月后就不辞而别,再通过劳动仲裁和法院索赔,之后又继续寻找下一家公司。

  除了恶意诉讼,虚假诉讼、伪造、毁灭证据、虚假陈述、恶意隐瞒重要证据或事实等也是劳动争议诉讼中诚信缺失的表现。

  对不诚信诉讼惩罚不足

  劳动争议案件中诉讼参与人不诚信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导致这种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法律对不诚信诉讼的有效规制不足。

  虽然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不诚信诉讼行为做出相应规定,但在实践中对诉讼参与人不诚信诉讼的打击力度偏轻,导致不诚信诉讼的违法成本太低,诉讼参与人感受不到法律的威严,对司法缺乏基本的敬畏,没有把不诚信诉讼当成一个不能触碰的高压线。

  另外,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对当事人行使诉权的限制较少,起诉条件低、诉讼费用也低,导致一些当事人不认真对待诉讼。而某些单位的用人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也为不诚信诉讼行为提供了机会。

  不诚信者将入黑名单

  针对劳动争议审判中诉讼参与人不诚信现象突出,大兴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决定实施诚信诉讼告知制度,通过制作诚信诉讼告知书,在送达阶段、在开庭阶段、诉讼过程,明确告知诉讼参与人如果实施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不诚信行为,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法院计划下一步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将不诚信诉讼行为频发、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

  在充分告知、释明及提醒的基础上,对仍然违反诚信诉讼义务的诉讼参与人,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达到惩罚与震慑的目的。 J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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