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因琐事起口角 开玩笑用射钉枪射伤工友

22.12.2015  16:08
  朱某与崔某均系某厂职工,上班时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崔某和朱某开玩笑用干活的射钉枪将朱某臀部射伤。近日,朱某将崔某诉至大兴法院,请求判令崔某赔偿因此造成损失。

  朱某起诉称,其和崔某为同事关系,2015年9月17日,在工厂上班期间,二人因为操作机器的开关问题发生矛盾,继而崔某和朱某开玩笑竟用手中的射钉枪顶在朱某的屁股上,造成长度为3cm的钢钉进入朱某身体内,后二人签订协议书,约定由崔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朱某认为,崔某枉顾他人生命健康安全,肆意伤害他人,此次伤害给其造成巨大身体及精神痛苦,故请求崔某赔偿其损失6320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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