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成果巡礼之五——秉持少年司法理念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
北京市检察机关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为目标,以确保办案质量和帮教预防效果为中心,努力把握少年司法工作的基本规律,深化和推进“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不断创新发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促进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北京市检察机关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理论研究,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在北京成立,未成年人检察理论研究跨上新的平台。
成立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未检理论研究跨上新平台
北京未检工作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理论研究的有力支撑。市检察院成立“未检理论研究人才小组”和“疑难案件研究小组”,承担重点调研课题,多项调研成果获奖。2016年10月,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当选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等3人担任专业委员会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杰等17人担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检察院将依托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在少年司法理论研究方面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推动首都未检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
秉持少年司法理念,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北京未检工作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理论研究的有力支撑。市检察院成立“未检理论研究人才小组”和“疑难案件研究小组”,承担重点调研课题,多项调研成果获奖。2016年10月,中国法学会、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决定依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北京市检察院在少年司法理论研究方面将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推动首都未检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
加强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未检工作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建设,形成了上下对应、横向统一、权责明晰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在优化内设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未检刑事案件受案范围,将犯罪嫌疑人是已年满十八周岁的在校高中生和主要针对未成年人的成人犯罪纳入受案范围;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异地合作帮教机制逐步建立;扩大未成年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试点院范围,由原来的一个分院扩大到三个分院和八个区院,市检察院、朝阳区检察院、昌平区检察院、平谷区检察院等单位未检部门配备了涉未民行检察官。外部合作不断加强,围绕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考察帮教、犯罪记录封存、司法救助等特殊保护制度的落实,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络,积极协调会签规范性文件,把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深化“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未检职能综合发展开创新局面
在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全面司法保护的同时,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办理涉未民行检察案件11件16人,积极开展涉未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检察。针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探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顺义区检察院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未成年人合法劳动权益保护合作协议。规范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形成以法治副校长队伍为依托,整合利用全市各院法治教育资源的“1+N”未检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模式。
一起来听听大家的声音吧!
门头沟区图书馆馆长—陈乐宝
自2012年,门头沟检察院与图书馆共同建立了“扬帆义工培育基地”,共同开展对“问题少年”的观护帮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检察官们深挖社会资源,逐步扩大到“德、智、行、规、劳”多元的帮教项目,得到了社会方方面面的认可。检察官将“帮”和“教”融为一体,从细微之处体现对“问题少年”的关爱。
海淀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检察官—杨新娥
改革的核心变化是司法办案责任制,每名检察官都有办案数量的要求,在办案中必须亲历清单列明的事项。改革后,未检部职能更丰富,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且监督职能更全面,未检检察官的工作更有挑战性。同时,作为部门负责人,如何平衡好办案和未检综合业务管理、司法行政事务,如何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对其他检察官办案怎样既不越界又监督到位,都是需要面对的新课题。
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副主任— 李涵
司法社工在海淀未检孕育发芽,与北京未检共同发展。检察改革之后,未检职能更完善,未检工作更专业,司法社工介入未检工作能够发挥的作用更大。未检专业性的提升,使涉诉未成年人司法处遇更平等、人性,不再因观护条件、户籍地等原因有所分别,教育感化的效率效果大大提升。可以说,未成年检察是少年司法的核心环节,司法社工是未检的重要支持力量,改革让未检和社工结合更紧密。
东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检察官— 刘超颖
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突出了检察官的主体地位,但也对检察官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改革以来,我按照“捕、诉、监、防”一体化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以更高的热情和责任感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以更为宽广的视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创新与探索,以更强的使命感践行着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誓言。
北京市第八十中学副校长,睿德分校执行校长、党支部副书记—胡友永
我校生源中非京籍学生占比50%以上,法治教育需求迫切。朝阳区检察院未检部雪中送炭,设立“未成年人法治诊所”,将法治教育纳入课程设置,并委派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进驻学校,实现法治教育课程化、心理辅导常态化、教育成果评估可量化。目前,“法治特色学校”项目已被纳入朝阳区“七五”普法规划。
丰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检察官—金朝
监督是检察机关基本职责,是今后检察工作的主攻方向和新的增长点,涉未检察监督也成为了未检工作的重点。改革以来,我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成功纠正了一起错案,释放被冤的未成年人并抓获真凶,分别针对一起刑事、一起民事案件提请抗诉,通过未成年人检察这项有温度的工作,在依法从严开展涉未检察监督工作中体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
昌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检察官—刘晓辉
改革后,检察官办案独立性凸显,一般案件和事项可直接作出决定,充分体现“谁办案谁负责”。作为一名检察官,在目前案件质量要求高、办案责任重的情况下,面对“放权”感到压力很大,既要正视自身主体地位,强化责任、积极适应,以主人翁的心态投身改革,又要持续充电,立足本职强化技能提升,确保适应岗位要求。
顺义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检察官—贾竞
借司改东风,重新回到未检部门,共有三点体会:一是责任大,独立性强。检察官对一部分案件可以独立决定,也肩负起更高的案件责任。二是效率高,审批环节少。案件等待审批的环节减少,检察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尽快办理案件。三是职能新,能力要求要。未检业务开拓了民事、行政、刑事执行监督等新职能,检察官必须具备极高的综合能力,才能满足今后未检工作的需要。
朝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建林
回顾司法改革以来的工作,有些许感悟。一方面牢记职责使命,增强吃苦耐劳精神。要正确认清自己定位,既要协调好辅助性工作,使检察官有足够的精力专注于案件本身,又要加强主观能动性,认真研究案件,并向检察官提出建议;另一方面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提升专业化水平。作为未检检察官助理,必须了解和尊重未成年人司法的特殊性,在工作中做到案件办理与个案帮教的有机结合。
海淀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于艳丽
自2012年工作以后就进入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门工作,每天与案件中的孩子和家庭打交道,既有法律的严肃,也有人间的温情。司改后,未检的业务范围得以扩展,作为检察官助理的工作职责更加明晰,协助检察官开庭、提讯、帮教、心理疏导等等,依然是忙的不亦乐乎,看着未成年人的转变,一切都值得,作为未检人期待在这片领域做出更大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