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打响第一枪的“环保警察”:铁腕执法,将与环保执法联合办公

02.03.2017  20:04

  今年是本市“2013-2017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以强有力的决心和举措部署了一系列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包括压减燃煤、控车减油等综合性措施。此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治理环境中的督查问责。今年一项重要的举措就是建立环保警察队伍。通过实施强有力的执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形成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回应市民的期待,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1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保卫总队正式揭牌成立。成立当天,总队就与环保部门通力合作,破获两起环境污染案件,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打响第一枪。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环保警察”就是环食药旅安保总队的环境保护支队。最近记者走进支队,揭秘这支警察队伍,同时寻找“第一枪案件”背后公安、环保部门通力合作的侦破故事。据了解,环境保护支队的民警除了配备基本的手铐、强光手电等“八大件”,今后还将根据打击环境领域犯罪的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设备。以全力打击危害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首都环境保护创造良好的条件。

  ---“环保警察”作用在哪?

  铁腕打击犯罪,保驾正常执法

  在此次环食药旅安保总队成立之前,北京市的环境执法任务主要由是市环境监察总队以及各区县的环境监察支队来完成。这支队伍目前共有400余人,但与面临的环境执法案件相比,力量仍捉襟见肘。

  市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赵志威说,去年全市共立案环境违法案件3495起,其中80%以上的案件主体都是小散乱污企业。不少小企业环保意识弱,环保投入少,守法意识差,时而出现偷排污染以及抗拒执法等情况。就在去年的一个深夜,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队员蔡金娜等人就被围困在一家大门反锁的工厂院内,院内还有两条狂吠的狼狗,情况一度非常危险,“我们非常期望能有民警为我们的正常执法保驾护航。”监察总队综合科科长王延奎说。

  事实上,警方参与甚至主导侦破环境违法案件、铁腕打击犯罪还有与生俱来的优势。媒体曾经连续报道新街口地区一家金店排放废气,当地环保部门多次蹲守检查,困难重重,甚至遭遇“敲门不开,喊话不理”的情况,“如果警方介入,取证工作就会容易得多。”王延奎说,此外警方在固定证据方面也更有优势,“至少他们控制了嫌疑人,一些证据‘数字’就不会莫名其妙地忽然回归正常。

  当前一些人还存在“环保执法就是为了捞罚款”的观念。对此赵志威直言与“”无关。近年来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就是为了进一步遏制违法排放的行为,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完成既定的大气污染治理目标。从长远来说,更是为了促进民众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和生态素养,还一片碧水蓝天。

  ---走进“环保警察”:警队精英组建,环境污染、非法采矿都要管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刚挂牌成立不久的环食药旅安保总队环境保护支队。虽然临近下班,但支队民警还在开会,“一位专家过来了,我们从法制层面一起交流如何开展环保执法。”支队负责人裴旭东说,这也是一次学习的过程。

  裴旭东告诉记者,支队满编一共50人,目前已经全部到位,警员均是市公安局各单位的精英,办案经验丰富。除此之外,各区公安分局也将组建自己的队伍。

  据了解,环境保护支队的职责任务是:负责环境保护领域重大敏感或跨区行政执法活动的执法保障;重大案事件的现场处置和刑事案件侦查审理等工作;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除了环保局,我们的工作还要对接国土、水务等部门,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行为,都是我们的打击对象。”裴旭东说。

  民警装备方面,裴旭东表示公安民警日常配备的手铐、强光手电、执法记录仪等在环境保护支队均会配备。今后,警方还将根据打击环境领域犯罪的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设备。

  ---关注“第一案”:连夜辗转京津,抓捕排污嫌疑人

  裴旭东表示,早在筹建时期,环境保护支队就在关注环保领域的案件线索,与环保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成立当天侦破的“第一案”正是两部门合作的成功案例。

  这两起案件最早均源自房山区环保部门的日常执法检查。在房山的两个镇,环保执法队员分别发现了两家企业存在偷排工业废水的违法行为。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两家企业的偷排渗坑均无任何防渗措施,废水污染浓度均超标,其中犯罪嫌疑人凌某某的加工厂产生的废水通过排水沟流入车间外一个未进行防渗措施的渗坑,渗坑深达两米。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的企业使用的渗坑更是长达5米,坑内积水约30公斤。因为已经涉嫌污染环境罪,环保部门将此案件线索移交警方。上述嫌疑人的行为在被环保机构罚款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对上述嫌疑人分别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的环境侵权民事责任。

  裴旭东和其他民警奔赴房山勘查现场,在市环保局、房山区公安分局的大力配合下,迅速立案。1月17日,环境保护支队民警获悉其中一名嫌疑人在天津某地,民警们连夜赶赴天津,一夜蹲守,不料却扑了个空。经过再次工作,次日,民警发现嫌疑人在大兴出现,又火速赶回北京,最终将嫌疑人控制。与此同时,另一名嫌疑人也在房山被抓获。两人都对非法排放污水污染环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下一步:将建立联合办案机制

  赵志威告诉记者,目前市环境监察总队已经和环食药旅安保总队建立起了衔接配合机制,加快推动工作对接合作,切实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仅春节假期结束后,双方就已经多次开展调研座谈。下一步,还将与检察机关在打击污染环境类犯罪和公益诉讼方面建立协作机制。

  据了解,双方讨论并明确了近期需落实的三项重点工作,包括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贯穿全年的严厉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还有加强双方的业务培训交流,梳理扩大案源,办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此外双方还将进一步强化执法衔接配合,在重大案件会商、案件信息共享、紧急案件联合侦办、应急快速响应等方面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赵志威表示,目前已经初定双方要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市环境监察总队驻地将专门腾出一个办公室,供“环保警察”入驻办公。

  北京警方也提示广大市民,如发现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市民或群众可拨打北京市环保局“12369”电话举报。如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可拨打“110”  电话报警。

  ----相关新闻:环保部门搜集的证据材料可供刑事诉讼使用

  为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环境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与环保部、公安部联合出台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办法明确了检察机关建议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程序,规定检察院发现环保部门不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可以派员查询、调阅有关案件材料,认为涉嫌环境犯罪应当移送的,应当提出建议移送的检察意见。环保部门应当自收到检察意见后3日内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将执行情况通知检察院。

  该办法强调,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应当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及双向案件咨询制度。明确规定环保部门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依法收集制作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监测报告、检验报告、认定意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同时,公安机关、检察院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需要环保部门提供环境监测或者技术支持的,环保部门应当按照上述部门刑事案件办理的法定时限要求积极协助,及时提供现场勘验、环境监测及认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