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张燕玲:跨越“陷阱”须助力中小企业成长
改革开放38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从1978年的155美元跃升至2015年的8000美元。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中国已成功跨越下中等收入阶段的末端。未来10年左右,中国发展既面临前所未有的向高收入国家行列跃升的重大机遇,也面临落入多数新兴国家都有可能陷入长期经济停滞的“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中国,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除了要在体制改革、技术创新等诸多方面打造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体系,还需要从金融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分散金融风险,调校投融资结构。只有这样,决定中国广大老百姓收入提升基础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才能有继续发展的成长环境,国民经济持续增长才有更多的可能性,民众福祉的提升也增加了更多砝码。
必须让更多人富起来
基于对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潜在增长率下降的预期,国内外有观点认为中国将不可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诚然,深入研究各经济体跨越或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经验教训,可以发现如阿根廷、巴西、“亚洲四小虎”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经济体;但与此同时,也有像日本、“亚洲四小龙”等成功跨越“陷阱”的案例。事实表明,“中等收入陷阱”并非宿命,相反,中国正在驶入通往高收入国家的“快车道”。在这个过程中,关键在于解决好我国中低收入人群的增收、创收问题。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民收入水平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三大拐点:2000年我国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我们用22年时间走出了“贫困陷阱”;2010年我国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这一次,我们用10年时间跨越了“下中等收入阶段”。在这个30多年的过程中,中央推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的政策明显收到了效果。
如今,站在“中等收入阶段”的中国,正在向高收入国家迈进。如果经济增长能够达到“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所设定的6.5%以上的中高速水平,那么到202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接近高收入国家水平,基本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也将在“十四五”期间步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也就是说,在不久的将来,“中等收入陷阱”将像改革开放之初所谓的“贫困陷阱”命题一样,成为历史。按照历史经验,这就必须要让更多人富起来,尤其是现在还没有富起来的民众能够从“中低收入”行列,进入到“中高收入”行列,进而带动整体国民收入的增长。
中小企业是创收关键
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增收、创收问题,中小企业是关键。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之所以能够率先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很大程度上缘于其发达的中小企业网络。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比超过97%,对GDP的贡献超过60%,同时还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在促进我国经济繁荣、增加就业、活跃市场、推动创新、催生产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小企业对稳增长、保就业,打赢跨越“陷阱”攻坚战的重要性显而易见。然而,从融资情况来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在我国大概仅5%,远远低于国际上的70%水平,融资难、融资贵对中小企业而言已经是老生常谈的现象,表现为直接融资渠道不通畅、间接融资渠道狭窄。
从过去的现象看,中小企业发展一直存在着“发展与困难并行”的巨大悖论:一方面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历年来中小企业的新注册比例都在以两位数增长,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又面临诸多困难,特别是深受资金短缺的困扰,破产比例、公司注销比例也相当高。
横向比较,中国中小企业的寿命远远短于日本和欧洲国家。在后者,寿命长达百年的中小企业比比皆是,其原因在于这些国家投融资体制相对完善,对中小企业的社会资金扶植与运作力量相当充分。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经济的下一步发展要求对中小企业融资予以充分重视,应在投融资体制上做出动真格的改革措施。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中国一直强调“脱虚向实”,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但金融体系仍然存在结构失衡的突出现象,主要表现为社会融资渠道高度集中于银行的间接融资。银行信贷风控较为严格,众多资信不够、实力不强的中小企业以及初创企业难以获得融资,而国企与地方融资平台则因具备强大的政府资信极易获得资金,当大量银行资金流向这两大相对低效、耗能的经济部门时,其后果是其他部门比如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被严重挤占,这些资金对大企业而言是锦上添花,但对于中小企业却是雪中送炭。
问题还在于,公众投资渠道有限,只能把钱存进银行。银行又把钱投到低效的行业和部门,形成了恶性循环。因此,从大众投资者的角度来看,也应尽快发展直接融资市场。投资者对哪些企业有信心,就买哪些企业的股票和债券,资金提供者和需求者不需中介而直接形成了债务-债权关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背后体现的是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从发达经济体的经验可以看到,苹果、谷歌、亚马逊等之所以能从车库里的中小企业阶段走出来,最终成为全球大公司,并解决了大量的就业,让不少现在网络上流行的“屌丝”成功通过创新“逆袭”,主要原因就是美国直接融资市场能及时顺畅地为这些小企业输血。发展直接融资、增加融资渠道,最终的体现是创造新的经济增长。金融是经济运行的血脉,目前投融资结构失衡的问题导致这一血脉运行不畅。
另一方面,受到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和国内经济下行的双重影响,在国际上所流行的一些综合金融服务方式,比如,保理行业,即由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基于一些企业现在或将来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也受到了相当程度的抑制。
2012年以来,行业性、区域性风险事件持续发酵,民间借贷、担保链风险传染等事件时有发生,企业资金链条持续紧张,道德风险有所上升,社会整体信用环境有所恶化。因包括保理业务在内的贸易融资业务期限短,腾挪空间有限,较早地受到了经济下行的冲击,企业道德风险的上升削弱了贸易融资产品的自偿性,各家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事件均有所增加,开展保理业务更加谨慎,大量中小企业持续发展都受到了巨大的挑战。
需完善直接融资环境
发展直接融资市场应是一个有目标、有重点、分层次、分步骤的工程,应以维护我国金融稳定为目标、为中小企业顺利输血为重点、以政府为指导建设外部金融文化环境为先,然后建设多层次基本市场的内部机制。目前,稳定高于一切,金融稳定更是重中之重。如果金融不稳定,损失的不仅是利益,更可怕的是民众信心的丧失及政府信誉扫地。应逐步增加直接融资的市场份额,提高间接融资效率,使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行发展,创造金融市场的竞争机制,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当发挥市场机制对投融资活动的基本调节作用。尽管金融资源存在一定的市场失灵,但政府对其实施的调控也只能建立在宏观调控方面,通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产业政策等政策手段对社会投融资活动进行弹性调控。现阶段,没有中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直接融资市场不可能发展起来。直接融资市场的健康运作必须仰仗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法律监督、社会诚信以及金融文化等,前期必须由政府来主导。目前看来,只有具备相当公信力的政府能够完成这一外部环境建设的任务。
政府应首先理顺本地经济资源,再根据需要构建相应的金融市场。比如:一些二三线城市的资源根本容不下太多金融机构,超量发展的后果就是低价、无效的竞争。从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来看,各地政府被赋予更多权利,在创设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监管权力方面发挥主动性。与此同时,地方一定要由中央辅导,中央应先去摸清地方家底,给地方设置不允许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起来后,政府可以逐渐退出。
政府今后的角色定位应转变为“规划师”,监管要摒弃“一刀切”的思路,进行差异化管理,成为地方金融文化的创建者、诚信倡导者、政策制定者和经济持续发展的领导者。另外,应建立一个类似于美国总统身边智囊团一样的机构,去填补顶层设计与基层建设之间的真空层,让国家的大政方针能在基层真正落地。基于此,以下三个方面很重要,也很迫切。
首先,增进信用制度。信用是金融的基础,也是金融业发展的前提。从总体上看,我国信用制度的建立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育的进程,在有效的法律法规支撑、社会的认知和参与程度、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开放以及失信惩戒力度等方面均存在短板。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信用约束机制在很多方面进一步弱化,社会经济生活中不讲信用、无视信用和破坏信用的现象经常发生。因此,建立诚信体系的约束,可以大大降低市场风险。在这方面,有些农村对诚信体系进行了有益探索,比如,广东省玉南县,每个农民都有自己的信用评定记录,参军加分,盗窃、黄、赌、毒减分,贷款一年额度为500-2000元,不用审批、担保,仅凭信用记录,没出过问题。这些有益的诚信体系经验都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中小微企业的效果也将大大突显。
其次,完善投融资渠道。应推进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三农企业专项债券。发展资产证券化、衍生产品、项目融资、股权投融资。部分项目应私有化,以股权形式向国内私企开放一些基础项目,特别是服务业,如医疗、金融、教育等。与此同时,创新融资担保方式也应成为重要的完善投融资选项。在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扶持在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中都占据主导地位,最主要的形式还是提供担保支持。美国专门成立小企业管理局为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担保上限可达到75%-85%,大大降低了商业银行的后顾之忧;德国各州至少拥有一家担保银行,资金来源主要由企业工商协会、商业银行及国家、州政府发行公债募集。但从国内情况来看,中国政府虽已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培育适合我国保理业务发展的土壤,但保理业务在中国市场的需求不断扩大。
再次,丰富投融资机构体系。发展政策性金融与合作性金融,鼓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或参股融资性担保公司,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鼓励建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小型零售银行、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和村镇银行。投融资方式的多元化是现代金融运作的基本内容,投融资主体为追求高效益低风险的资产组合,客观上需要多元化的投融资方式。投资者只有在能够掌握足够多的投资工具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有效的资产组合。因此,在金融市场开放的推动下,加快我国的金融创新,实现投融资方式多元化和较高的金融效率是必然的方向。
总而言之,中国仍处在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有足够的发展潜力和巨大的发展空间。从“消费国-生产国-资源国”的全球产业链分工的角度来看,“中等收入陷阱”反映了在全球价值链上升级失败的结果,因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难点是提高在全球产业链条上的定位,而这里的关键就在于抬升国内中低收入者在全球产业链条的价值含量,此时,帮助中小企业不断成长,就成了撬板。对此,国家必须持续对症下药,稳定经济增长速度,同时借助G20推进全球经济治理改革的契机,推进国内金融改革,调校投融资结构,助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真正使中低收入者更多享受国家发展红利,最终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原中国银行副行长,现任国际商会(ICC)执行董事、“一带一路”国际总商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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