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鸭湖等35处湿地入北京市级湿地保护名录
21.09.2016 09:43
本文来源: 林业网
野鸭湖等35处湿地入北京市级保护名录 9月18日是第四个“北京湿地日”。记者从市园林绿化局了解到,本市第一批市级湿地名录已于近日公布。密云水库、野鸭湖等35处湿地入选。区级湿地保护名录正在制定中。
名录涵盖本市三成湿地
这次公布的市级湿地名录涵盖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中型以上水库、城区有人文历史的人工水域四大湿地类型。市民耳熟能详的野鸭湖湿地、汉石桥湿地、翠湖湿地,以及近几年新恢复的房山长沟湿地、大兴长子营湿地、怀柔汤河口湿地均名列其中。城区有水面的公园,如颐和园、玉渊潭、紫竹院、陶然亭、北海等,虽然湿地面积不大,但人文底蕴深厚,也被纳入榜单。
“这35处湿地的总面积占到全市湿地总面积的32.8%。”市园林绿化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高工黄三祥介绍,这也意味着北京三分之一的湿地面积都在保护名录范围,并且名录上的湿地数量今后还会不断增加。
除市级湿地名录外,本市各区还要在近两年内出台区级湿地名录。该名录由各区园林绿化部门会同农业、水务部门提出,报各区政府审批通过。原则上面积在8公顷以上的湿地,都应纳入湿地名录。
湿地捡鸟蛋罚款要动真格
制定湿地名录的意义何在?黄三祥介绍,本市湿地保护实施名录管理制度,如果没有名录作为依据,很多执法条款就无法实施。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5月,《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就已经出台。这是北京有史以来最严格的湿地保护管理制度,针对放生、排污、开垦、占用等湿地管理中的难点、痛点问题,条例中均制定了执法条款。
“但绝大部分执法条款针对的是列入保护名录的湿地。在名录没公布之前,执法条款都是空对空,起不到实际作用。”市园林绿化局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伴随着首批市级湿地名录正式公布,本市湿地保护有法可依真正得以实现。
按照《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对于列入名录的湿地,采挖野生植物、抓捕野生动物、排放污水、擅自引入外来物种等八大类行为被严格禁止,并分别有处罚条款。如擅自在湿地里采挖野生植物、捡拾鸟蛋,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废弃物或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等行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湿地保护范围内投放林业有害物种或者擅自引入林业外来物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该条例的执法主体主要是市区园林绿化和水务部门。类似于游客在湿地公园里捡鸟蛋、挖野菜谁来罚的问题,本市正在制定后续管理办法,由执法部门授权给公园管理机构,让湿地保护落到实处。
5年内新增恢复湿地1.1万亩
据市园林绿化局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市湿地总面积已达5.14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13%。全市已建立起野鸭湖、汉石桥等6个湿地自然保护区;翠湖、野鸭湖、长沟3处国家级湿地公园;怀柔区琉璃庙、大兴长子营等7个市级湿地公园,以及延庆曹官营、密云清水河等7个湿地保护小区。过去5年,围绕平原地区百万亩造林、中小河道治理等工程,累计恢复建设湿地4800余公顷。
“十三五”期间,本市将在北部地区,以妫水河—官厅水库、翠湖—温榆河、潮白河、泃河为重点,加快湿地恢复和建设。在南部地区,以房山长沟—琉璃河、大兴长子营、通州马驹桥—于家务为节点,恢复和建设大面积、集中连片的生态湿地和湿地公园。预计5年内全市恢复湿地8000公顷,新增湿地3000公顷。全市湿地总面积将增加5%以上,其中60%以上的湿地将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记者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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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2016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