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周刊】北京严禁孔明灯燃放

24.02.2016  16:23
  近日,北京消防发布元宵节安全提示,尤其强调孔明灯禁止销售、燃放。
  按照市政府2014年出台的《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对于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单位及个人,相关部门可对其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孔明灯具有祈福的作用,为何有关部门要禁止呢?就在不久前,福建一位农民的蔬菜大棚就被孔明灯引燃,损失超过2万元。
  特别提醒:据了解,孔明灯加热升空时,外焰温度可达300℃,虽然许多孔明灯销售公司打着“防火纸”的旗号,但实际上孔明灯的外壳由极容易燃烧的纸张制作而成,并不防火。其升空、降落过程对飞机起降、高层建筑、高压电线、油库、树木草丛等造成威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和火灾,例如逼停动车、烧毁光缆、造成烫伤等。随着现代都市的建设,孔明灯已经不适合在市区燃放,承载欢乐和浪漫的道具极容易变成安全的“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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