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站帮助维权
西城区英岛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第一起对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案件顺利办理完结,为受害人索赔到85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
2014年8月,在京务工的彝族农民工吉布在工地工作期间不慎坠伤,后经司法鉴定为二级伤残。如何获得赔偿,保证必要的后续康复治疗及正常生活,成为困扰当事人的一大难题。2015年2月,受害人家属偶然获知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法律援助站在英岛律师事务挂牌成立的消息,遂找到援助站请求法律援助。
援助站接到受害人家属请求后,一方面积极与凉山彝族自治州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履行正式法律援助手续,一方面指派法律援助志愿者关乃文、黄晋奎两位律师具体承办。
作为法律援助站挂牌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援助案件,英岛所主任律师、法律援助站站长都高度重视。在站长的指导下,两位律师详细研究案情,周密制定方案,稳步推进案件进程,接待受害人家属近10次。先后进行了司法鉴定、现场走访、到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数次协商无果后,最终以各相关施工单位和实际雇主为被告,启动司法诉讼程序维权。
庭审前,关乃文、黄晋奎两位律师几乎查阅了涉及建筑施工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参阅十余件相关司法判例,详细梳理各被告方之间违法分包、转包的法律关系,分析各方的赔偿责任,为庭审做好了充分准备。
庭审中,各施工单位和实际雇主百般推诿、拒不履行赔偿责任。但由于两位援助律师准备充分,抓住了对方证据上的瑕疵,在艰难的庭审中扭转态势。经法院主持,在被告方同意一次性支付85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且实际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原被告双方调解结案。
近日,受害人吉布在家属和亲友陪同下,从凉山自治州普格县赶到北京市顺义区法院天竺法庭,向主审该案的王竞隆法官、贾默文书记员赠送锦旗表示感谢。并在英岛所行政部主任律师、援助律师关乃文、黄晋奎的陪同下将85万元赔偿金领取到自己的账户上。次日,受害人吉布等一行又专程来到法律援助站向援助站和两位援助律师分别赠送锦旗表达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