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法院建立法官助理“四分拣”工作机制优化审判流程

03.04.2015  17:47
  密云法院在推行独任制改革过程中,改变以往办案模式中审判事务性工作分阶段、即兴而为的做法,推行法官助理“四分拣”工作机制,由法官助理根据个案情况在庭前采取集约化的方式分类完成,实现审判事务性工作的繁简分流,进一步优化审判流程,提升办案效率。

  分拣“程序性工作”。接收案件后,法官助理首先对案件材料进行查看,对该案后期审理中可能涉及到的相关程序性事项如申请鉴定、诉讼保全、公告送达等进行预估,向主审法官汇报后,对确定需要进行的程序性工作,立即向当事人进行释明或提前通知当事人提交相关诉讼材料,减少因等待办理程序性事项而消耗的时间,有效缩短办案周期。

  分拣“前置性工作”。鉴于部分民事案件如侵权责任、离婚、相邻关系等纠纷具有特殊性,庭审前法官助理需要对此类案件可能涉及的“前置性”事项进行摸底,如当事人起诉前该纠纷是否经过其他部门处理,是否为撤诉后重新起诉,是否需要进行现场勘查等。上述事项摸查清楚后,法官助理根据庭审排期情况,迅速办理调取卷宗、现场勘查等事务,为案件的开庭审理做好准备。

  分拣“审查性工作”。部分民事案件如分家析产、法定继承等涉及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较多,还有一些案件可能涉及追加第三人等问题,对此法官助理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是否遗漏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等情况进行预先审查,对遗漏当事人的情形,及时与当事人沟通进行申请追加或依职权追加,并做好相关送达工作,确保当事人及时到庭参加诉讼,促进纠纷一次性解决。

  分拣“调解性工作”。对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或者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向的案件,法官助理向主审法官汇报并统一调解思路后,由法官助理主持庭前调解工作。对于双方达成和解并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的,立即草拟调解书提交主审法官审核,对于双方矛盾激烈无法达成和解的,及时向主审法官说明情况,尽快安排开庭,从而实现“难案精简、简案快审。” 责任编辑:程颖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