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李步云法学奖”颁奖典礼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
11月7日下午,2015年“李步云法学奖”颁奖典礼在中国人民大学世纪馆举行,本届获奖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吕世伦教授及前日本札幌学院大学法学部铃木敬夫教授。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李步云,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李步云法学奖”评奖委员会主任徐显明,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日本驻华使馆参赞大平真嗣,广州大学副校长于欣伟,中央政法委原副秘书长王景荣,全国人大法工委原副主任张春生等出席会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中国法学》总编辑张新宝、学位委员会主任张志铭和湖南大学教授杜钢建等参加会议。本次颁奖典礼由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广州大学共同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主持颁奖典礼。
王利明常务副校长代表学校讲话。他对到会的各位领导、嘉宾和师生表示欢迎,并向获得2015年“李步云法学奖”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吕世伦教授和扎幌学院大学铃木敬夫教授表示衷心祝贺。他说,李步云先生是当代中国非常杰出的法学家。“李步云法学奖”以评选的权威公正得到了法学界的高度评价,其彰显法律价值、推动法学教育与交流的目标又为其赢得了很好的社会影响和民众的普遍认同,感谢李步云先生和“李步云法学奖”的设立方对法学教育的支持。今年“李步云法学奖”的获得者吕世伦教授和铃木敬夫教授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等领域作出了重要贡献,法学同仁和后辈要以此为榜样,努力推动中国的法学研究与教育事业。
于欣伟副校长和林嘉书记兼副院长分别代表此次活动的主办方致辞。于欣伟副校长对“李步云法学奖”进行了高度评价,对两位获奖教授表示祝贺,并就李步云先生对广州大学人权领域研究和基地建设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林嘉书记兼副院长对李步云先生和“李步云法学奖”的设立方——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董事长柳志伟表示感谢,并回顾了吕世伦教授的学术贡献以及铃木敬夫教授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与法学院交流的情况,对两位获奖教授表示祝贺。
张志铭教授和杜钢建教授分别宣读了吕世伦教授和铃木敬夫教授的颁奖词。“李步云法学奖”评奖委员会主任徐显明和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董事长柳志伟分别为铃木敬夫教授和吕世伦教授颁发了获奖证书和奖牌。
中央政法委原副秘书长王景荣,《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根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徐爱国,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鄂振辉,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教授马金芳,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程波,北京仁人德赛律所合伙人李法宝等分别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基础法中心及全国法学界近百名学者参加了活动。
吕世伦教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法哲学、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吕世伦教授是北京市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此外,他还是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创办人之一,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在60余年法学教师的生涯中,吕世伦教授为我国理论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和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出版了40余部法学学术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中外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多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奖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步云法学奖”评奖委员会委员张志铭为吕世伦教授致颁奖词时称,吕世伦教授始终立足于我国的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投身于理论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理论以及西方法学思想理论的研究,以贯通中西法律思想、繁荣法学研究、推动法学教育为宗旨,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影响力的学术见解,如关于民主、法治问题,从法的视角阐发社会主义社会与市民社会的关系,批判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法律观,开创和推动了改革开放以来法律思想史、法学理论的研究和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铃木敬夫教授毕业于日本专修大学法学部,1966年在专修大学院法学研究科修完私法学专攻博士课程,曾经担任札幌商科大学商学部教授。为了深入了解韩国法学思想促进日韩法学交流,他曾经赴韩国进修,并于1982年在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修完博士课程。先后担任过日本札幌学院大学法学部教授、法学部部长。铃木敬夫教授的主要著作有:《现代中国的法思想》(1989年)、《现代亚洲的法思想》(1994年)、《相对主义法哲学与东亚法研究》(2012)等。
李步云法学奖评奖委员会委员杜钢建在为铃木敬夫教授致颁奖词时表示,铃木敬夫教授是亚洲法学界促进人权法思想学术交流的友好使者。他长期以来致力于在亚洲各国传播相对主义人权法思想,增进日本、韩国、中国大陆、台湾和香港等地法学研究的交流。铃木敬夫教授从日本札幌学院大学退休以后远赴中国岭南的汕头大学法学院执教。他还在中国人民大学、湖南大学、山东大学等十余所高校法学院担任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和名誉教授等。铃木敬夫教授在中国大学法学院的教学和学术活动中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赢得了广大师生的尊敬和爱戴。
李步云法学奖是由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在2013年发起设立,旨在奖励为中国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交流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机构。奖项每年评选和颁奖一次,中国和外国获得者各一名。向国外的个人和机构颁发奖项,在中国法学界尚属首创。
“李步云法学奖”的获奖人由李步云法学奖评奖委员会投票产生,评奖委员会由来自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等领域的17位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奖委员会主任由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教授担任。此前,2013年“李步云法学奖”获奖者为郭道晖教授和哥伦比亚大学兰德尔·艾德华教授,2014年获奖者为张文显教授与瑞典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古德蒙德·阿尔弗雷德松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