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江西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
11.01.2016 08:44
本文来源: 林业网
《江西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共分总则、流转管理、流转服务、流转程序、附则5章,合计32条。其中,总则规定了出台目的、流转概念、管辖范围及职责要求等;流转管理对流转范围、不同主体流转形式管理、流转年限、再流转、流转合同备案及鉴证、纠纷仲裁等予以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相衔接;流转服务着重围绕林权流转交易作了相关规定,其中明确林权流转合同鉴证、备案服务及合同示范文本,由林权管理服务机构无偿提供;流转程序对流转交易受理、审核、公示、合同签订、鉴证、备案、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放、存档等全过程做出了规定,明确林权管理服务机构鉴证时,应组织合同当事人采用国家统一制定的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面签,并对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情况摄像或拍照存档;附则明确本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涉及的林地经营权流转证业务,在省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推进集体林地流转试点县(市)试行。(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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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16 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