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水权试点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27.04.2015  13:47
  水利部、江西省人民政府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江西省水权试点方案的批复》,正式批复实施江西省水权试点方案,这标志着江西省全国水权试点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根据批复的试点方案,江西将在吉安市新干县、宜春市高安市、抚州市东乡县这3个基础条件较好、积极性高的县(市),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力争通过试点期3年努力,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经验,并逐步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广。
  在对试点地区供水用水情况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江西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取水单位或个人、国有水库和国有灌区供水范围内的农业用水户、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实现水资源使用权电子登记与动态管理,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制度建设,推动修订《江西省水资源条例》,力争纳入水权制度建设相关内容。下一步,试点(县)市将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抓紧编制当地实施方案。江西省水利厅将进一步做好工作统筹、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资金保障,加快推进各项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