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公布水行政处罚权力清单462种行为将被处罚

09.04.2015  22:43

本站讯 用水单位未取得用水指标擅自用水的行为进行处罚……”4月8日,北京市水务局将《北京市水行政处罚权力清单(2015年版)》进行了公布,462种行为将被处罚。
  《北京市水行政处罚权力清单(2015年版)》通过北京水务局信息平台网上公示的形式进行公布。公示事项为2015年3月1日前,全市水务系统依法执行的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公示内容包括职权编码、职权名称、法律法规名称、行政处罚依据、执法主体、处罚种类、流程图。
  根据公示内容,用水单位未取得用水指标擅自用水的行为、对用水单位未取得临时用水指标或者超过批准期限用水的行为、对供水单位擅自向未取得用水指标的用水单位供水的行为、对住宅小区、单位内部景观用水和市政杂用水使用地下水或者自来水作为城市景观水体补水等456项行为将被处罚,以及涉及市和区县政府权力在内的水行政处罚职权6项,共计462项。
  据了解,行政处罚种类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核减用水指标、吊销取水许可证等。水行政处罚权力运行包括一般程序流程、简易程序流程、涉及市和区县政府行政处罚权力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