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民政局建立“三级专项慈善救助基金”

19.06.2015  17:21
 

一是 区级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着力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患病患者给予救助,发挥兜底功能。 二是 乡镇、街道级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已在城关、西潞、青龙湖等乡镇开展试点,由乡镇主导,发动驻房山区企业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人士参与,基金在30-200万元不等。 三是 村(居)建立临时救助基金。重点解决因大病等突然发生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和面临生存危机等问题。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