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四项措施贯彻落实西片工作会精神
(通讯员:贾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组织召开的西片民事工作会议结束后,延庆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第一时间组织全处干警对刘晓明处长关于完善协查工作机制的报告和徐猛副处长就案件流转等实务问题进行重点学习,特别对王建平副检察长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进行认真讨论。在此基础上,对2015年的延庆民事行政工作要点进行全面研讨,制定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沟通,进一步优化监督环境
2015年,民事行政检察处将拓展案源作为一项工作重点,通过与县司法局和与本院相关业务处室建立联动机制,努力拓展同级监督案件的案源。在与同级法院审监庭、民庭、执行庭深入沟通交流的基础上,拟制定了相关工作机制。下一季度,将继续扩展与同级法院的沟通联系,争取上述机制早日会签完成,搭建更有效的检、法工作平台。同时,针对协查案件的特殊性,积极主动加强与一分院和其他院的沟通,把案件流转、材料收发、案卷调取等环节的时间压缩到最短。另外,加强与本院组宣科的沟通,通过在本县广播电台播出“以案说法”,在检察开放日发放职能宣传手册,拟开通短信提醒服务等手段,加强民事检察职能宣传,不断提高民事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二、加强规范司法,保证办案质量
2015年是规范司法的专项整治年,民事行政检察处以确保办案程序不出现任何瑕疵为基点,按照分院制定的《民事监督案件受理、审查、管理流程》和民事行政检察处制定的“一会两表四本”管理制度为基础,对案件接收、受理、调卷、告知及后续处理情况等各环节的工作进行细化规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快审快结。
三、加强风险评估和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矛盾
对内,加强与一分院民事行政部门及本院控告申诉部门的沟通,共同探索更有效的息诉工作方式;对外,加强与同级法院审监庭、信访办、立案庭的联系,探索联合答复的有效途径,形成合力,全力化解矛盾。案件承办人在受理审查发送《通知书》后,要随时预判信访隐患,对咨询当事人做好结案前的解释答复工作,防止其情绪波动和新矛盾的产生。结案后,根据案情及时接待当事人,力争通过释法说理达到当事人愿意服判息诉,彻底定纷止争。
四、提高自身素质,保障民事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
通过每周处务会、集中培训、案件讨论、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大家学习《民法》、《民诉法》和《诉讼监督规则》等相关法律。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公布后,已对重点章节进行了多次反复学习,并就存有疑问的地方及时与法院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对新类型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大家随时探讨,共同收集资料,承办人借鉴运用后,及时反馈情况,达到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