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整治旅游乱象人人有责

16.10.2015  12:39

      广西桂林“抢钱一日游”、山东青岛“天价虾”、北京明十三陵景区被国家旅游局严重警告……国庆刚过,节日期间的旅游乱象再次被媒体聚焦。

      旅游乱象为何屡屡发生,值得反思。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旅游乱象绝不仅仅是被披露的这几个个案,而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成了潜规则,甚至是显规则。这就是说,被宰的游客大有人在。无疑,绝大多数游客的容忍和接受,成了强盗逻辑演变为显规则的土壤和催生剂。

    说到旅游乱象,很多人都会吐槽监管不力,却不肯承认自己应该承担的公民责任。我们每个人,不但是消费者,也是公民。作为公民,最基本的是要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和运用法律规则。积极与不法现象和行为作斗争,是每个公民不容推卸的责任。

    整治旅游乱象,需要政府和民众双向发力,一是民举,一是官究。自己在面临旅游暴力时选择退让,却把整治的责任推给政府,把举报的责任推给别人,都不是一个公民负责任的表现。公民责任意识的缺失,会使政府的努力打折扣,会成为整治工作的短板。

    因此,每一个人都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整治旅游乱象,也是“我”的责任。

    作者:伍月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