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检察官揭殡葬腐败背后利益链:索贿受贿明目张胆

09.04.2015  11:06

 调查原因: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查处珠海市殡葬系统职务犯罪窝案10件12人,此窝案涉案金额超过420万元人民币。

  调查发现:由于丧葬用品的采购、销售权掌握在殡仪馆和墓园手中,垄断经营迫使丧葬用品供货商只能跟殡仪馆和墓园搞好关系,腐败的温床由此滋生。权力缺乏有效制约亦是重要原因。作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的珠海殡葬服务单位运营经费自筹自支,然而,对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却缺乏完善的监管机制,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重要业务环节也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

  殡仪馆,人生的最后一站。然而,就在这寄托无尽哀思、给生者以慰藉的肃穆之地,有人却用生者悲情图利、借逝者安葬发财——广东省珠海市检察机关查处珠海市殡葬系统职务犯罪窝案10件12人,此窝案涉案金额超过420万元人民币,个人受贿最多的高达155万多元。

  记者近日从珠海市检察机关了解到,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大到墓园石料、棺木购进,小到骨灰盒采购、鲜花配送,殡葬服务中心大大小小的有权者无不雁过拔毛、中饱私囊。沉沦于“权力变现”中的贪腐分子,不仅对行贿者贿送的财物欣然“笑纳”,甚至发展到明目张胆向供货商索贿、受贿。

  利用公权大肆敛财

  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是珠海市民政局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负责市殡仪馆和合罗山、仙峰山两个永久性公共墓园的管理和经营。

  2004年11月,时年44岁的刘高源被任命为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成为市殡仪馆和合罗山、仙峰山两个墓园的负责人。“手握大权”的刘高源很快就吸引了众多供货商的追逐,其上任不到1个月,墓碑石材供货商黄某就带着高档洋酒、果篮来到刘高源家中“投石问路”,刘高源欣然笑纳。黄某心领神会,知道刘高源的女儿读高中,接着送上1台价值13000元的电脑,称“帮助小侄女学习”,刘高源收下了。

  这下黄某心中有了底,2005年春节前,他给刘高源送去装有两万元现金的红包。第一次面对现金,刘高源有点犹豫,但他很快就“想通了”:“这里面是一种正常的工作运作,他是因为私人的‘友谊’关系,对我一种拜年的形式。”思想拐了弯,刘高源也就半推半就地收下了。从此逢年过节,黄某都给刘高源送红包。2005年,黄某还拿出5万元帮助刘高源的女儿疏通关系读大专,随即又将3万元以学费的名义送给刘高源。

  所谓的“私人友谊关系”建立起来后,刘高源对黄某的生意关照有加。从上任伊始到案发的9年间,刘高源收受黄某超过30万元的红包,黄某也理所当然地成了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固定的墓碑石材供货商。即使是2007年墓园石材公开招投标后,黄某的公司也总能胜出。

  作为商人,向公职人员输送利益是黄某的一贯作法。检察机关在查办此案时顺藤摸瓜,查处了退休前先后担任过殡葬服务中心业务部主任、仙峰山墓园管理办公室主任的骆来东。

  早在2002年担任市殡葬服务中心业务部主任时,骆来东就开始收受黄某送的过节费。2006年担任仙峰山墓园管理办公室主任后,骆来东以“茶水钱”的名义,直接向黄某索要回扣。仅从2006年任职到2010年退休的4年间,骆来东从黄某手上拿的回扣就超过29万元。

  正是看中了刘高源手中的权力,珠海市殡仪馆的鲜花供货商陈某对刘高源同样出手大方。刘高源上任后,陈某很快登门拜访,坐了十来分钟,寒暄一阵之后,陈某将一个包有1万元现金的红包丢在了沙发上,刘高源欣然“笑纳”。

  从此以后每逢春节中秋,陈某都会送上“心意”,其间刘高源也有客气地推让,但想到这是“他跟我就是一种私人友谊交往”,刘高源最终都收入囊中。从2006年到2014年,15个大大小小的节日,刘高源收了陈某送的15万元。“理所当然”,陈某也从给殡仪馆配送鲜花的业务中收获颇丰。

  馆长主动送钱给副手

  与刘高源先后沉沦的,还有案发前担任该市殡仪馆馆长、曾任合罗山墓园管理办公室主任的曾宪飘。在12年的任职期间,曾宪飘连续多次明目张胆向供货商索贿、受贿,总额高达155万多元。

  较之顶头上司刘高源,曾宪飘可谓更加“生财有道”,他直接向供货商索取回扣。为了给行贿的供货商行方便,结成好处共沾、风险共担、互相勾连的利益共同体,曾宪飘决定将副馆长卫来想拉下水。在收到一名供货商送的6000元回扣后,曾宪飘拿出一半分给了卫来想。

  “馆长给的,我不要不行。大家一起工作,就收了。”卫来想自此与曾宪飘沆瀣一气,在任职8年期间,卫来想先后收受供货商回扣、红包礼金近70万元。

  随着向殡仪馆、墓园推销丧葬用品供货商的增多,和刘高源、曾宪飘、卫来想一样,大到墓园石料、棺木购进,小到骨灰盒采购、鲜花配送,殡葬服务中心大大小小的有权者无不雁过拔毛、中饱私囊。贪腐行为不只发生在殡葬用品采购环节,沉沦“权力变金钱”欲中的贪腐者还打起了资产管理的主意,通过减免单位所属物业租金、延长租期等方式,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好处费”。如2007年,某酒店租赁了殡葬服务中心下属物业的两栋厂房作为酒店经营。对刘高源除了逢年过节宴请、用高档洋酒打点外,酒店董事长李国标还一次性送给刘高源4万元人民币的好处费。

  2014年11月,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对此窝案进行宣判。因犯受贿罪,刘高源、曾宪飘、卫来想、骆东分别获刑10年、10年、6年、5年,并被追缴全部赃款。

  权力失控贪欲作祟

  珠海市殡葬系统为什么会发生腐败窝案,工作人员为什么能发“死人财”?

  “垄断经营是首要原因。”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殡葬行业是公益性服务,不具有充分市场化的特征。1994年10月实施的《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城市现有墓地,一律由当地殡葬管理部门接管和改造。经营性公墓必须有殡葬事业单位参与兴建和经营管理。

  尽管珠海在2009年下半年开始改革殡葬管理体制,对丧葬用品经营公开招投标,并有条件放开,但由于丧葬用品的采购、销售权掌握在殡仪馆和两个墓园手中,垄断经营迫使丧葬用品供货商只能跟殡仪馆和墓园搞好关系,腐败的温床由此滋生。当殡仪馆和墓园成为丧葬物品的唯一销售商后,手里掌握了定价权,自然就催生了暴利,而最终受损的只能是死者家属和消费者。

  据刘高源交代,整个殡仪馆的鲜花采购价格不固定,浮动性很大,在采购中心目录文本也没有这一项,定价非常困难,怎么办呢?通过调查市场中间价来定价,以比市场中间价稍高的价格采购,“这个定价随意性是很大的”。而刻一个墓碑的样板,“市面价一个4000元的话,我们卖给市民一般要加80%卖到7200元,这里面有伸缩”。

  权力缺乏有效制约亦是重要原因。办案检察官介绍,从外部监督看,作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的珠海殡葬服务单位运营经费自筹自支,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参照相关标准执行并受政府监督。然而,对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却缺乏完善的监管机制,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重要业务环节也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从内部监督看,由于市殡葬服务中心主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刘高源手中握有选择供货商和签订供货合同的最后审批权,单位内部对其监督形同虚设。从殡葬服务中心的管理缺位,到殡仪馆和墓园的乏力监督,直到基层人员的权力失控,使刘高源、曾宪飘等人得以无所顾忌地疯狂敛财。

  “法纪观念淡薄放任贪欲作祟是案发的心理原因。”办案检察官说,殡葬服务中心腐败窝案的涉案人员在案发后屡屡提及“侥幸心理”。“侥幸心理”表面上是权衡得失的大小,根本上却是党纪国法观念的淡薄。

  加强监管引入竞争

  针对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的腐败窝案暴露出监管方面的问题,珠海市检察机关经过深入调研,向政府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继续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殡葬服务系统,对公益性部分,适当增加财政投入,严格规范价格形成和公开制度。对经营性部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挤出价格垄断水分,努力减轻群众丧葬不合理负担;切实加强殡葬行业和从业者监管,健全人员定期轮岗、审计监督及采购环节监管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预防教育,逐步实现殡葬系统队伍结构向年轻化、高素质化发展。

  结合检察机关的建议,2014年10月,珠海市先后出台《珠海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明确进一步理顺和创新殡葬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殡葬系统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明确区分基本服务项目与选择性服务项目,推行殡葬服务收费和丧葬用品价格公示制度。同时,加大推动殡葬改革政策扶持和保障力度,将殡葬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经费,进一步提升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实行殡葬行业持证上岗制度,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珠海市检察机关还与纪检监察部门合作,就查办的殡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腐败窝案,拍摄了廉政警示教育片《“天堂”路上的黑手》,面向全市公职人员进行播放,引起了强烈震动。“人生的尽头是坟墓,贪腐的尽头是监狱。”有观者如是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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