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院检委会自查整改促进全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日前,密云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正式进入整改落实阶段。作为检察工作最高业务决策机构的检委会率先行动,在第一时间召开检委会会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关于高检院对北京市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反馈情况的通报》的内容,对照检查密云院检委会工作运行的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对查找出的程序性审查手续不全、执行反馈不及时不规范、业务规范性文件未上会等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落实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一、加强议题审查,严把程序关口。对承办部门提交的议题材料进一步加大程序性审查力度,并根据议题的具体类型审查是否符合上会条件、议题报告的文字、格式、内容等是否符合规范。对于不符合上会条件的及时向检察长予以反馈,对报告不符合规范的及时向承办部门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并督促其改进。此外,加大正确适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研究力度,全面规范网上运行检委会工作流程,确保各项上会议题的程序性审查工作质量。
二、实行一案一督办,确保检委会决定决议高效执行 。进一步加大检委会决定决议执行反馈的督办力度,实现一案一督办,并在年中、年末汇总分析后,形成督办报告向检委会予以反馈,使检委会决定事项执行反馈工作从被动接受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逐步向自觉化、主动化、标准化转变,确保检委会决定决议的高效执行,维护检委会的权威。
三、严格界定检委会议事范围,避免上会议题遗漏。正确区分检委会与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院务会的职责和议事范围,对于应当交由检委会研究讨论的议题,如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向人大提出的工作报告、专题报告和议案,重要的业务工作部署和各项业务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半年、全年工作总结等,必须经过检委会调研和讨论决定,以充分发挥检委会审议业务制度、重大专项工作、重大工作部署等重大事项的职能作用。 (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