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10.01.2015  01:03

 

              1月8日,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部举办的教育部直属高校节约型校园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建设推进会上,我校荣获“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作为重点用能单位,我校历来高度重视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近年来,我校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2014年,学校还首次通过北京环境交易所平台进行了碳排放权交易,是北京市较早进行碳排放交易的高校之一。截至2014年底,我校共争取外部资金9690万元用于学校节水、节电、节气、能源监管、建筑维护结构改造等项目,节约型校园建设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我校共节约用能三千吨以上标煤,节约用水五十万立方米,为高校能源资源节约作出了突出贡献。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三部委共授予全国15个单位“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北京市仅3个单位获得此称号。


(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