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校区党委举办座谈会 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论述,11月5日,苏州校区党委举办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党委书记杨伟国,国际学院副院长李明奎、陈忠阳出席座谈会,苏州校区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各学生组织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苏州校区学生事务部主任刘甡主持。
会上,苏州校区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结合自身工作,谈了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决定》的理解和体会,围绕校区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日常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发表看法。大家纷纷表示,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依法治国、依法治校贡献力量。
李明奎副院长指出,四中全会强调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是非常必要的。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合理调节“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权衡好“权利”与“权力”之间的比重;二是在制度和执行两个层面关注法与德之间的关系。
陈忠阳副院长表示,当前中国社会出现了很多问题,例如食品安全、大气污染等,党能够在这一时期,强调依法治国,说明党已经发现并正在采取积极措施对这些社会问题加以解决,进一步增强了人民对国家发展的信心。
教师党支部书记徐江胜认为,“法”的水字旁说明法要公平如水。徐江胜老师在“上善若水”的基础上提出了“上法若水”,认为法的最高境界应该如水一样,让公民在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体会到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组织代表也谈了自身的学习体会,纷纷表示要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争做“国民表率、社会栋梁”。
林承铎副教授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入解读。他认为,自依法治国方略确立以来,党的中央全会首次将依法治国上升为会议主题,这一主题描绘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路径和蓝图,体现了党对法治信仰和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是对法治尊严的彰显和法治作用的肯定。林承铎副教授从依法治国五个体系的总布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六大任务、建立法治体系、推动和完善法律实施等角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深度解析。
苏州校区党委书记杨伟国作总结发言。他指出,作为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宣传、践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校区管理者,要将依法治国理念贯穿于依法治校、依法治院的过程之中,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师生监督;作为公民,要加强对法律的学习和理解,知法守法,维护法律权威;作为老师,要正确理解党与法的关系,深入理解法律既是对政府权力的约束,也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杨伟国书记强调,校区党委要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进一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用全会精神指导校区各项工作。校区各支部要积极开展“法治在我身边”主题党日活动,激励广大师生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