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第二场《劳动合同法》专题培训会
本网讯 为进一步增强校属用人单位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合同聘用制管理水平,12月24日,我校人事处在东区主楼四层报告厅举办了“防风险,促和谐,劳动法律宣传走进中国农业大学”主题讲座,邀请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毛磊副院长主讲。各学院人事秘书以及后勤保障处各中心负责人60余人现场聆听。
人事处处长隋熠主持讲座。她首先对毛磊副院长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她表示,学校为了构建和谐用工环境,增强法律意识,在5月举办了第一场劳动合同法讲座。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用工形式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趋势。为了避免劳动纠纷,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学校决定举办第二场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旨在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用工风险防范工作,及时改善目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毛磊副院长结合多年工作经验,作了“如何降低高校劳动用工管理风险”主题讲座。讲座中,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讲线索,从管理理念、招聘入职、用工管理、离职处理四个方面,重点对用人单位应注意问题及适用范围等作了详细解读。同时,从维护学校基本权益的角度,提出了风险防范指导意见和相应的解决方案。整场讲座有理论解读、有案例分析,内容丰富、通俗易懂、务实管用,使大家更加透彻地理解法律知识,增强了参加培训人员的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讲座结束后,毛磊副院长同各用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
最后,学校社保中心主任兼人事处副处长徐启飞作了表态发言。他非常感谢各单位一年来对人事处以及社会保险工作的支持。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与各单位密切配合,认真研读内容条款,多沟通、细推敲,努力将一些不易察觉的风险点控制在最低范围,做好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工作,防止因细节疏忽引发法律纠纷。
据了解,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期大力支持并细心指导我校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学校高度重视合同聘用制管理工作,自2014年开始正式实施合同聘用制管理,从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合同管理、考核续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方面不断完善对合同聘用制人员的管理办法。2018年,为了弥补管理漏洞,提升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的可操作性,学校制订了《中国农业大学合同聘用制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和《中国农业大学合同聘用制实施办法细则》,确定了用人单位管理主体地位,规范了劳动合同签订程序,落实了劳动合同续签操作流程,完善了劳动合同解除操作流程。2019年,通过发放用人单位自查表,我校又全面开展了一次合同聘用制人员自查工作,根据反馈结果,目前我校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工作总体运行良好,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责任落实、管理人员到位、管理行为规范且管理办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