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枢纽作用 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北京市检察院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枢纽作用,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协调推进、督促引导等工作,着力发挥两个作用、调动两个积极性、运用两个力量,紧密结合北京工作实际落实好高检院各项部署,推动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发挥两个层面作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引领。 一是发挥市院领导的研究决策、督导检查和带头自查作用,努力形成以上率下搞查摆的良好氛围。市院党组认真学习领会曹建明检察长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讲话精神,强调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四个全面”新形势下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转折点来抓。池强检察长提出,对专项整治工作“务必要高度重视、务必要加强领导、务必要取得实效”。市院专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希同志亲自担任组长,直接负责对专项工作部署落实和组织协调。在对照检查阶段,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深挖思想根源,并按要求撰写出深刻的对照检查材料报池强检察长审定,同时带领各督导组深入各院开展督导检查,面对面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及时指出问题和努力方向。转段前,市院领导小组逐一征求院领导对所督导院工作情况的意见,确保对下督导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发挥各业务处室的统筹指导、问题研究和机制建设作用,确保各业务条线问题查摆到位、整改到位。目前,共汇总出十三个业务条线及共性方面存在的44个问题,对能够及时改正的做到现场纠正、立查立改,对不能立即改正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先后出台制度性文件170余项,从源头上健全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市院公诉一处以全市5000余份起诉书、不起诉书、抗诉书为研究对象,召开检学双方座谈研讨13次,制定了《关于公诉案件起诉书制作的规范意见(试行)》,被高检院公诉厅全文转发。
二、调动两个层面的积极性,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基层效应。 一是调动好各院党组的积极性,组织引领各院在做好规定要点的同时,积极开拓思路,做好思想阵地建设和问题检查整改的“自选”动作。市院领导小组要求各院要及时将专项工作信息报送市院督导组了解掌握,转段前要专门向市院写出申请。市院领导对每个院都逐一书面批复,并针对上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提出指导意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分院、四分院以主题征文研讨、“明尺敬矩”杯知识竞赛等活动为载体,激发全体干警树立规范司法行为理念;门头沟院、怀柔院、通州院等有计划、分步骤地将近年来高检院、市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汇总整理,对不符合规范司法要求的制度规范进行修改或清理。二是调动好各业务部门干警的积极性,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参与覆盖面。市院政治部启动“树立法治思维、规范司法行为大讲堂”,由在检察系统挂职副检察长的政法院校教授主讲,干警反响热烈;市院监察处专门组织各业务部门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展了13场专题培训,各院业务部门全体干警同步参与,围绕《检察人员规范履职手册》中涉及的业务风险组织开展全员学习、全员测试,促进了司法工作水平整体提高;在查摆问题时,不设特殊群体、没有局外人、不搞例外,从检察长到班子成员,从部门领导到普通干警,全院动员、人人参与查摆。
三、运用两个监督力量,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效果。 一是运用好内部监督力量,通过随机抽查、督导检查、专项督察等方式,紧紧盯住可能出现不规范问题的司法行为不放。市院监察处组织对全市各院执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相关规定、权利义务告知工作、执法记录仪使用等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共调取查阅了300余册案卷及相关制度文件、音像资料,到赃证物室以及检务接待场所现场督察40次,对210名干警进行了抽查考试,并结合发现的问题向被督察院提出了改进建议。各院、各业务条线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主抓手,不断完善评查机制,共对7100余件案件开展案件评查和复查,有力促进司法办案行为规范化。二是运用好外部监督力量,将检察权运行过程充分置于阳光下。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自己查与社会评相结合,先后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代表委员基层检察行”、央企和市属国企工作座谈会等活动,通过媒体宣传、开门纳谏、开通信箱等,认真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围绕“严格规范司法”开展各类接受外部监督活动50项,参加活动的代表、委员、“三员”达255人次,覆盖市人大代表173位,占市代表总数的22.53%,有效展示了问题查摆效果,加深了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了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