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多举措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13.01.2015 12:04
本文来源: 林业网
一是下发文件,提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实际问题和林农的重大关切入手,围绕夯实林改基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定下发了《2014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关于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督查要点的通知》、《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推进落实银林框架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多个文件,指导基层深化改革,规范改革行为。
二是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召开了全省林权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座谈会,全面总结前期林改工作,重点围绕林改后,林权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总结成效,剖析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三是开展培训,强化队伍。为满足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需要,协调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又一次在哈尔滨市举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培训班,全省参加培训人员36人,通过25人。进一步充实黑龙江省森林资源评估人才。另外,黑龙江省林业厅与省资产评估协会联合举办了黑龙江省首期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培训班。全省从事森林资源调查的林业外业调查队员以及评估公司从业人员,共94人参加此次培训。为全省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集体林权抵押、流转提供了技术保障。
四是规范评估,推荐机构。为满足集体和非公有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要求,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和评估队伍建设,规范集体和非公有制森林资源流转资产评估行为,组织各地市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第二批集体和非公有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推荐工作。
五是深入基层,指导监督。组织力量,深入市县和农户,进一步对政策性森林保险有关情况进行调研,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方案,争取纳入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针对各地林权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情况,以及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设立和政府阳光大厅等与建立林权管理服务平台的关系等进行了调研;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情况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对林权抵押贷款的诉求情况以及制约林权抵押贷款开展的政策性的因素等;对林下经济和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深入基层深度研究。
六是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协调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研究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相关问题;会同黑龙江银监局研究关于制定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事宜;与省农委沟通关于推荐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有关问题;与财政厅评估处进行沟通,就下步开展工作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会议、座谈等各种方式进行沟通交流,探索研究林权抵押贷款以及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以拓宽林业融资渠道。(蒋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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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2015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