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通报铡草机、微耕机和植保机问题产品及企业
9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发《关于2016年第3批童车等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国质检监函〔2016〕522号]。该局5月至8月组织开展了童车等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其中农业生产资料抽查了387家企业生产的387批次产品,包括钾肥、氮肥、铡草机、微耕机、通用小型汽油机和植物保护机械6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9%。通报指出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铡草机的安全要求和动(定)刀片硬度不合格,微耕机的刀片/主传动操纵机构不合格,植物保护机械的密封性能和液泵过载保护不合格。四川哈瑞特公司在微耕机产品抽查中由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被点名。
从通报中的抽查结果分析来看,针对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抽查了8个省(市)46家企业生产的46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46%。抽查重点对产品的安全要求、动(定)刀片紧固件、动刀片质量差、动(定)刀片硬度、安全标志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共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问题是安全要求不符合标准规定、动(定)刀片硬度超标、安全标志不达标。
通报显示,该次抽查是对微耕机产品的首次国家监督抽查,重点对动力传动部件防护、热防护及装置、耕作部件的防护、起动装置、发动机转速控制装置、刀片/主传动操纵机构、发动机停机、电气要求、定置环境噪声、握持运行控制装置、油门操纵机构、防护装置合理性、安全标志和标识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了5个省(市)42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产品,包括前置耕耘机、后置耕耘机、手持耕耘机3种产品。经检验,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刀片/主传动操纵机构、电气要求、握持运行控制装置。
植物保护机械方面。抽查了13个省(市)109家企业生产的109批次产品,抽查产品主要包括背负式喷雾器、背负式喷雾喷粉机、植保机械用泵、背负式电动喷雾器等4种。重点检验了整机喷雾性能、整机密封性能、空气室耐压性能、喷射部件耐压性能、药液箱容量、过滤装置、残留液量、耳旁噪声、空气室耐压性能、运转性能等26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0批次产品不合格,均为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耳旁噪声、密封性能、喷射部件耐压性能、液泵过载保护、连续工作时间、药液箱容量、残留液量、泵总效率、泵容积效率。本次在集中产区浙江省抽查了61批次产品,3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高于本次抽查全国平均水平。
据了解,重庆市是我国微耕机产业的集中产区,企业数量约占全国微耕机企业总数的40%。此次重点抽查了重庆市18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产品,全部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高于本次抽查全国平均水平。抽查中,四川哈瑞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微耕机产品抽查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
相关链接: 关于2016年第3批童车等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